人民网海南视窗2月21日电(记者 宁远)“我们原本以为交了一次钱就没事了,结果却被导游逼得交了一次又一次,最后连身份证都被押上了!”前不久,来自新疆的李士栾和家人到海南走亲戚,看旅游广告上标明了参团价450元,就报名参团,没想到一家大小上车后,却被导游要求收取8000多元费用。
这样情况下,一家人理所当然地予以拒绝,之后该导游百般刁难,甚至不给这家人发房卡住宿,让他们自行解决吃饭问题。无奈下,这家人掏出了所有的钱凑上3400元,余下款项以打借条的形式缓交,并用身份证作为扣押物。
在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该导游所在的旅行社出面安抚游客方,并与游客达成了谅解。情节严重将吊销该导游的导游证。”
“450元只是广告价”
今年66岁的李士栾老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家8口高高兴兴到海南走亲戚,顺便旅游了一圈,结果摊上一桩烦心事。今年春节期间,他应在海南工作的侄子李先生的热情邀请,与老伴、儿媳、女儿和女婿,以及3个小孩,从新疆哈密来到海口走亲戚。在海口待了几天后,李士栾的侄子提议让这些远道而来的亲戚,到海南各景区景点游玩一下。该想法也得到了叔伯李士栾等人的赞同。
2月14日,李先生按照街头散发的一张旅游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海秀路营业部”的业务经理“王强”,想替8位亲戚报名参加旅游团。小广告上“四天三晚”的“豪华游”,原价480元/人,后来该业务员王强说只收每人450元。2月15日,这名自称“业务经理王强”的人主动上门,并与李先生等人签订了一份编号为“0001714”的《协议书》。李先生为此交了450元的预定金,余下款项等游客上车后再交。
“《协议书》上盖的是‘海南省中国旅行社财物专用章’,我们当然很放心。”李先生称,2月15日早上7点多,“王强亲自开车来接我家亲戚,因为人多,我也开车送他们过去。在去之前,我一再问王强,每人交450元是不是整个旅游的费用,王强拍着胸脯对我保证,这是整个费用,绝对没有其他费用。”在等到肯定的回答后,李先生又给了王强3000元。至此,8人的旅游费用共计3450元(有两个未成年人优惠了部分费用——记者注)。
随后,李先生和王强将8人送到中山南路的南北水果批复市场附近,坐上了一辆牌号为“琼C90P09”的旅游大巴,开始了他们的“四天三晚”的“豪华游”。“我们一家8口坐在旅游大巴的前面座位,这时自称为‘欧阳志刚’的带团导游开始让我们传阅行程单,车上的游客估计有50名左右。”李士栾老人的儿媳罗女士称,导游欧阳志刚这时开始给他们洗脑,说“450元只是广告价”,本次旅游共有10多个旅游景点,有些景点是需要自己交费的,“导游还特意交待,游客不许使用老年证、残疾证等证件。”随后,欧阳志刚给车上的游客算了算,要求大家每人补交1171元的旅游费用,导游可以免21元,每人需要补交1150元,但当时车上的游客全都没有吭声,也没有立即补交相关费用。导游也只是收取了40多名游客的身份证,说为游客住客房登记之用。
不交钱不给房间钥匙
一直到导游带游客游完博鳌玉带滩后,导游开始要求大家交钱。因报名时交费不同,导游要求大家补交的费用从700多元到1150元不等。“导游说,直接到他们公司报名的少交些,通过其他中介报名的要多交些。”罗女士称,因为之前业务经理王强向他们保证所有的费用全含在了450元里了,她认为没必要再交这笔费用;再说自理景点也应按照自愿原则,想去自费景点就交,不想去当然不能强迫。为此,罗女士一家不愿意交这部分钱。
“其他人都很不情愿的交了,就是我们一家8口不愿意交。”李士栾老人也告诉记者,在万泉河漂流时,就有游客开始对另交的费用不满意,说要投诉导游。老人说,但接下来噩梦开始,导游欧阳志刚处处为难他们,给他们脸上看。
“中午饭是在兴隆吃的,吃饭钱,导游就再次催促我们交钱。”罗女士说,他们还是坚持不交,“16日晚要住在兴隆,其他交了钱的游客都从导游手里领到了房卡,而我们一家8口的房卡就是不给我们。导游还说,如果不交钱,就不安排住宿,也不许随团吃饭,要想吃饭自行解决,或者补交伙食费。”
为此,李士栾老人一家被晾在了酒店的大堂。“不管怎么说,我也是新疆哈密的一名退休老职工,我与老伴的年龄都大了,而且还带着小孩子。”老人说,“你想想我们当时被晾在酒店大堂是啥滋味?”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李士栾和家人一商量,决定还是交钱算了,不然晚上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于是,他们再次找到导游欧阳志刚,表示同意交款。由于李士栾一家当天没有看人妖表演,导游同意每人补交970元。同意交款后,导游才将房卡给了李士栾一家人。
2月17日,在黎村苗寨景点,李士栾补交了费用。此前,李士栾几经交涉,导游最后同意补交6个人的费用,共计5400元,两位老人可以不再补交,但是只能跟着吃住,不能进入景区。
“因为之前说不要再交费用,我们身上都没带多少钱。”罗女士称,他们掏遍了所有人的口袋,才凑上3400元,“余下的2000元,导游给我们写了个条,说我们借他2000元,用身份证做押,保证在游览过程中不再产生任何费用。”于是,罗女士等人的身份证全押在导游手中。
或许是因为“交钱晚了”或者是“没有交钱”,在接下来的游完,李士栾和老伴饱受煎熬,景区不能进,只能在门口等候。“整个游玩过程中,导游态度极其恶劣,多次大声嚷我们:你们旅游就是来花钱的,我们导游就是挣钱的,我就是要你们把钱花光,最多给你们留下500元的机票钱。在分界洲岛景点,导游当面辱骂我‘你以为你们交的450元是美元啊,450元算个屁,还想旅游。’”
李老先生称,整个旅游过程简直就是一个伤心之旅,丝毫没有感觉到旅游的快乐。到海口后,老人给导游补交了2000元,然后才取回一家人的身份证。
李老先生的侄子称,老人回来后就病了,“我先是向旅游部门进行了投诉,然后向媒体报料的。”
2月20日上午,记者先是以游客的身份,与业务经理王强取得联系。王强称,他们是正规旅行社,不过海秀路营业部还没有人上班,想要随团旅游,他们可以上门签合同和接游客。王强在电话里很警觉地询问记者住在哪里,言语中不愿意让记者主动上门去找他,“现在是敏感时期,省领导都带队查旅游了。”记者问:“既然是正规旅行社,你们怕什么?”王强岔开了话题,一直追问记者是几个人,家住哪里?
在无奈的情况下,记者只好前往位于海口市大同路的海南省中国旅行社营业部。一名姓梁的负责人一看李先生手中的那份《协议书》就称:“这个协议书的版本,旅行社早就不用了,目前所有的旅行社有统一的格式。另外,协议书的公章也是假的。”
梁先生让人取出他们的合同专用章,与这份协议书上的公章进行了对比,确实不是一回事,“我们在网站上也发布了提醒,不要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你看看他们以假乱真到什么程度,连电话都与我们只差一个数字。”
旅游质监部门:初步认定导游涉嫌胁迫消费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通过他们的查询,2月16日至19日载团的“琼C90P09”旅游大巴,系海口海世界旅行社使用。上午11时40分许,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法督科负责人及一名执法人员,与记者前往该旅行社了解情况。该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李士栾一家的旅游是海口散客,450元的“四天三晚游”是海南最低端的旅游产品,其中4个景点属于费用自理性质,但原则是游客自愿,不能强迫。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欧阳志刚是该公司的导游,但他们随后表示却无法联系上该导游。
由于李先生出具的证据相对比较充分,该旅行社负责人称,出现这样的问题太出乎他们的预料了,表示接下来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及时妥善处理好此事,并依照内部规定对导游进行相关处理。当天中午,该旅行社与投诉游客方面达成了谅解,并合理赔偿了相关损失。李先生表示,他们对旅行社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也表示,经过他们初步调查和认定,该导游已涉嫌胁迫消费,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对此进行深入调查。据其介绍,一旦最终调查核实,该导游将面临1万以上5万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将吊销导游证。该负责人也提醒大游客不要轻易相信街头散发的旅游小广告,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