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网三亚频道(实习记者 蔡东成)近日,来自山东的孙女士在本网《百姓声音》栏目发帖称,自己在网上预订了三亚海坡村的迷途青年旅舍春节期间3天的住宿房间,并已全额支付了款项总计1374元,但是随后孙女士因行程有变,不能入住,因此希望旅舍能退回一部分费用,但是旅舍拒绝了孙女士的要求。
当事人:预订房间后要求退款未果
据孙女士介绍,在1月14日,她在淘宝网上以1374元的价格,预订了2月12、13和14日三亚市迷途青年旅舍海坡店的房间,并且在淘宝网上已确认付款并评价。由于行程有变,不能入住了,希望旅舍能退还一部分款项。
孙女士表示,因离预订时间还较长,旅舍还能将房间预订出去,并且自己愿意承担因订房后未能入住给旅舍造成损失的费用,所以希望旅舍能退还部分款项,但是旅舍方面坚称不会退回款项。因为已经在淘宝上确认了付款,所以已经不能在淘宝网上申请售后维权和投诉。
旅舍:网页中已经做了预订须知
随后记者前往位于三亚海坡村的迷途青年旅舍询问,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旅舍在淘宝网网页中已对春节期间的订房规定做出了清楚的须知说明,并且已经提醒卖家请仔细看清预订规则,确认好行程后再预订房间,拍下后,必须付款并确认收货,预订后不能退房或更改入住时间。
该工作人员表示,须知已做了说明,在须知列明的情况买家如果确认付款,就代表了同意须知上列明的事项,并且须知也相当于是有和合同一样的效力。
工商:可做调解,无权干涉退款事宜
对于此事,三亚市工商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旅舍在网上写明的须知就相当于是一个合同,孙女士预订了旅舍的房间就相当于与旅舍签订了买卖合同,看完须知后预订就表示对须知内容是认可的,因此从法律上的角度来说,是没有强制的规定来要求旅舍必须退还这个款项的。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两方是属于消费纠纷,工商局有调解的权利,就是组织双方达成资源和解的协议,但是最终调解结果如何就不能给予保证,因为取决双方的态度。
提醒:签订协议须看清条款内容
临近春节,很多游客都会提前预定房间或报旅行社,在此过程中,有关部门提醒旅客,如果有签订协议,请一定要看好相关的材料和条款,如果对合同有歧义,应该当即就像当地地方旅游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不要待签订好之后再提出质疑。
签订协议后,对协议内容有异议,相关部门可出面做协调,但无权干涉双方利益,如果没有存在不公平条款,相关部门协调之后依然仍存异议,可自行走司法程序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