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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建厅:农村垃圾治理计划实行奖惩制度

来源:南海网2013年2月27日【评论0条】字号:T|T

南海网海口2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吴湟帅)2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针对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在去年,海南省住建厅启动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并开始在全省多个市县建设农村垃圾转运网点。

  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

  海南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全省农村垃圾的收运管理工作,省厅一般是指导、引导各市县去落实管理。根据2011年省厅出台的《关于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这一指导性意见,目前已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地区,通常的处理模式为“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

  “农村垃圾处理与城市垃圾处理不同,因为城市的空间有限,但农村的空间容量特别大,不能简单的一筐扫然后运走处理。”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规划要求是,希望对农村垃圾的收集,要进行两个简单的分类(可回收和不可回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如农村当地产生的枯枝树叶、废弃秸秆等是完全不需要转运体系,只需就地简单填埋,这些有机物就会自然降解掉。我们回收的主要是无机物类,比如在城市生产然后带到农村去的。”

  进展:基本完成149个行政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

  据介绍,在2012年,海南省住建厅启动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开始在全省多个市县建设农村垃圾转运网点,并编制完成《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规划》。根据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海南将投入1.5亿元,计划在省内完成50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2012年,省政府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推行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先引入的11个项目、149个行政村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但一些市县的工作进展仍较缓慢。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基本完成的149个行政村试点工作包括:在每个村庄设置收运基础设施,如设置村内公共垃圾桶,建起全村统一的垃圾池、垃圾屋。同时还通过发动村民,普及环保及垃圾回收方面的知识。

  举措:下月初将在琼中召开现场会提出技术标准

  该负责人称,预计在下月初,省厅将在琼中县召开一个《关于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现场会,将把各市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召集起来,对他们进行指导,提出一些技术标准,同时让一些做得好的试点乡镇介绍经验。“目的是想让各市县的主管部门了解,对于农村垃圾收运,应该采取什么模式,如何去做。”他说,省厅也有计划就各试点的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开展的好坏实行奖惩制度。

  “东方市为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开展配备了700多名保洁员,琼海嘉积镇村庄实行集中统一处理……”该负责人还介绍,目前农村垃圾试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的市县有海口、琼海、琼中、东方等。“各个市县开展情况不一,如琼中县的黎母山镇,该镇目前已有一半村落完成了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垃圾‘自治’。”他说,该镇不仅对村民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还将村里公共场所垃圾清理工作分摊到每家每户。村民自发将垃圾收集,再由镇转运至县终端区处理。

  难题:部分村落基础设施差 村民环保意识弱

  同时,该负责人也指出,目前我省农村垃圾处理的工作开展尚在起步阶段,收运管理体系还未完善。因此还面临许多的难点。“比如参与工作的相关专业人才稀缺;村民长期生活习惯影响,环保意识薄弱、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自然村基础设施落后,如村内路面未硬化,无排水设施等。”

  “农村垃圾处理的硬件建设、各级网点建设、收运体系建设,都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去推进,将当地村民带动起来参与其中。”他表示,今后,随着大部分村落基础设施完善、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村民环保意识增强、政府投入不断加大,我省农村垃圾处理体系也会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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