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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营改增:小额纳税人年税负将下降超40%

来源:新华网2013年6月4日【评论0条】字号:T|T

  记者获悉,从6月3日起海南省海口市国税局正式开展“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的户籍交接工作,共涉及企业近一万户。相关负责人提醒,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须在6月8日前与其注册地所在地主管国税区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范围:涉及“1+7”,增强发展能力

  “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的范围简称为所谓的“1+7”,具体是指: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7大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广播影视)。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利于产业融合和技术进步,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超过40%

  据悉,试点工作方案以销售额500万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小于500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据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将从3方面获益:一是服务业企业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二是制造业企业,货物批发和零售企业能抵扣接受服务的相关进项;三是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5%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

  另外,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大部分企业税负下降明显,税率从原来营业税的5%,改为增值税的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税负下降超过40%。

  行动:试点纳税人的户籍交接工作启动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户籍核实工作是整个“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的关键一步,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须在6月8日前与其注册地所在地主管国税区局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也可以登录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以及海口市国家税务局的门户网站进行信息查询。(记者陈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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