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车主请注意啦,今年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附加费退费申请从3月1日起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为10月底。车主申请退费的资金将于明年2月底前到账。
该局负责人称,车主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申请,或在网上申请及电话预约办理等。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已办理退费且车辆资料未变更并符合《海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实施方案》规定的,无需重新申请。提前办理全年退费申请的车主,需确保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到2013年10月份以后,否则只能按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涉及的重大节假日天数办理。退费资料需变更或车辆行驶证未在有效期内的,只需携带变更后的材料办理。
同时,为方便车主、让利于民,今年海南省将实行一次性退费,即符合退费条件的7座以下汽油车辆车主可享受一次性退费110元。另外,7座以下柴油小客车车主可在缴费时办理免征,或电话预约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办理。
未办理过退费或信息需补充或更改的,个人需携带车主身份证、行车证及银行账号;企业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车证及银行账号(申请材料名称须为车主本人姓名)到海南省任一征稽机构或征稽机构设立的申请地点办理。
据统计,去年海南省共有60930辆7座以下小型客车申请退付2012年中秋、国庆节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共计274万元,占全省小型客车的25%。目前,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已成功退付46302台车辆,共计208万元,余下14628台申请车辆因各种原因尚未退费。(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