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5月7日电(记者毛雷、通讯员宋洪涛、田和新、麦浪)5月7日,记者从乐东县公安局获悉,经过全体参战民警连续7天的艰苦奋战,快速破获了乐东“4·28”抢劫、强奸、杀人恶性命案。
4月28日20时许,乐东黄流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风采车”(三轮摩托车)停放在黄流镇怀卷村委会福元村的坡园里,无人认领。接警后,黄流边防派出所立即出警,并根据该车牌号查到车主为黄某某(女,33岁,乐东县黄流镇孔汶村人)。
经警方联系黄某某的家人到达现场辨认,证实该“风采车”是黄某某的,但黄某某于当天中午骑车外出载客后,一直未归,家人寻找未果。乐东警方立即组织刑警大队、特警大队和黄流边防派出所民警连夜开展调查工作和查找当事人黄某某工作。29日下午2时40分,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黄流镇孔汶村变电站北面坡地的一间废弃房子里发现一具尸体,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立即展开调查经初步勘查确认受害人是黄某某,属他杀。
该案发生后,引起了省公安厅党委的高度重视,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李富林立即派分管刑侦的副厅长韩精华带领厅刑警总队总队长董长青组织刑事技术人员和督导组赶往乐东,全力督导乐东警方进行该案的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案件的侦办工作。乐东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围绕该案的杀人现场、抛车现场和犯罪嫌疑人乘车路线,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经调查,警方查明受害人黄某某4月28日13时30分许骑“风采车”载一男两女3名乘客从黄流镇抱本村路口离开,其中2名女乘客吴某某、罗某某在黄流镇赤龙村下车后,继续载该男乘客往赤龙村天桥方向驶去,之后便遇害,通过走访目击群众,掌握到该可疑男子的体貌特征、乘车路线和方向。5月1日,乐东县公安局发出《悬赏通告》,发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承诺对提供有效线索破获该案的人员奖励人民币2万元。同时,专案组民警对杀人及抛车现场周边种植地、农户进行了全面调查走访,共走访群众300余人,排查重点人员20余人,并采集了一批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信息。
专案组民警经过艰苦调查,于5月5日上午了解到山东籍男子孙某腾(男,汉族,现年21岁,山东省德州市陵县人)与乘坐受害人“风采车”的男子相貌极为相似,据走访了解,该男子生性懒惰,经济拮据,喜欢上网,曾在遇害人现场及抛车现场附近务工,熟悉两地地理环境,并在案发的前一天(4月27日)到遇害人现场附近的种植地找老乡借过钱。该线索完全符合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条件,经过警方深入细致的侦查和综合研判,发现了该男子的行踪。5月5日13时40分许,专案组民警接到孙某腾落脚点在黄流镇墟某网吧后,警方立即赶赴该地点将其抓获。经突审,孙某腾交待了抢劫、强奸并杀害受害人黄某某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腾交代,由于经济拮据,产生了诱骗“风采车”女司机到偏僻路段进行抢劫的念头。4月28日13时许,孙某腾从黄流镇某网吧出来,步行到黄流镇抱本村路口,欺骗受害人黄某某以35元车费载其到黄流镇赤龙村天桥附近的哈密瓜地。随后,黄某某骑“风采车”载嫌疑人孙某腾和赤龙村妇女吴某某、罗某某往赤龙村天桥方向行驶,当车经过赤龙村时,吴某某、罗某某先后下车,(经警方查实吴某、罗某无同案,只是过路同座一车)黄某某按孙某腾指定路线继续开车往前走。当车驶至黄流镇孔汶变电站北面坡地时,孙某腾谎称要到坡地上的废弃房子里拿钱付车费,进入该房子后,又走出来到黄某某身边,装作要付车费的样子,随后使用暴力手段搜身抢走黄某某身上的180余元。
在抢劫过程中,黄某某反抗、呼救,因担心事情败露,孙某腾便将黄某某掐昏,实施强奸后又用拳头和砖块击打黄某某的头部,导致黄某某死亡,然后驾驶黄某某的“风采车”逃离现场,并将“风采车”抛弃在黄流镇怀卷村委会福元村的一处坡园里。
5月6日,犯罪嫌疑人孙某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乐东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