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整海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专业和课程设置方案。3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目前已根据海南省实际,制定《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4年4月起,在海南省部分主考学校(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中进行试点,2015年4月起在全省所有主考学校全面推行。
《实施方案》中明确,以专科层次专业和课程改革为重点,兼顾本科层次,逐步构建形成以职业型、应用型为主的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体系。到2014年,基本形成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内容、符合新时期人才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到2015年,完善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相互沟通和衔接、课程和学分互认的机制和标准。
重点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加大专业考试计划中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学分比重,专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实践性环节考核可占总学分的40% ,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实践性环节考核可占总学分的30% 。实践性环节考核方式可以采取论文、设计、报告、实验、实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所获得的职业技能培养、考核成绩,可作为相应的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学分。
同时,在现有课程计划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衔接课程的比例,在“中接专”专科专业中,衔接课程的门数可适当超过总课程门数的二分之一,在“专接本”本科专业中,衔接课程的门数可适当超过总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
《实施方案》还鼓励社会考生积极参加主考院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不参加助学班学习的考生,其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即为该学科的总成绩。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层次,参加“中接专”或“专接本”相应专业课程学习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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