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驱动:隐匿财产、逃避限购、超享福利
公安部负责人日前表示,要用3年时间彻底解决户口和身份证信息“错、重、假”问题,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内外勾结联手上演户口、身份证“变脸术”,假户口、假身份证不断被曝光,执法机关公信力面临挑战。
假户口、假身份证何以横行?清理整顿难在哪里?如何从根本上杜绝假户口、假身份证出现?
陕西“房姐”龚爱爱、河南郑州“房妹”一人拥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让人咋舌。无独有偶,江西、安徽不久前非法户口中介买卖“幽灵户口”,一些中介人通过公安部门“内部人”制作“户口”“身份证”。
不仅如此,一些涉案落马的政府官员,比如安徽省凤阳县原公安局长陶勇、山西运城市原纪委干部张彦、广东汕尾原烟草局长陈文铸,也都拥有双重户口和多个身份证。
这么多人扎堆做起户口、身份证的“文章”,究竟为哪般?记者梳理一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隐匿非法收入和财产。利用假户口、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账户,为非法资金躲避银行监管提供便利,使洗钱、受贿等非法行为的查办难度加大。
——逃避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不少大中型城市推出楼市限购令,一些人违规办理多个户口、身份证,钻限购政策的空子,购置多套房产,躲避身份核查。
——在上学、就业、医保等方面享受社会福利。假户口为孩子上名校、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城市医保报销等提供了便利。
海南川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平说,由于存在利益输送,一些民警在拿到好处之后便大开制度闸门,违规为他人办理假户口;而那些挖空心思办理假户口得逞的人,往往通过假户口牟取非法利益。两者的行为最终伤害了法律尊严和公共利益。
办理难度:“没什么难的,市县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签个字就能办”
转迁、落户、办理身份证都需要工作单位、街道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等部门审核,在普通人看来十分繁杂而又严肃的事情,为何对个别人却易如反掌呢?
“没什么难的,市县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签个字就能办理户口。假户口现象折射出一些基层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混乱。”海南省公安厅的一位内部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了解到,出现假户口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办户口、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公安机关审核不严格,形成漏网之鱼;另外一种是申请人和公安机关户政人员内外勾结、弄虚作假。
“从一些案例来看,第二种情况居多,一些基层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还是不够严格。”海口市公安局的一位户籍民警说,户口迁转、登记、身份证制作等过程中人为因素太多,个别派出所所长、基层公安部门负责人因人情关系和“好处费”,对户口材料审批不严格。
“其实,户籍本身只是统计人口的管理手段,不应与利益纠缠在一起。如果不与利益纠缠在一起,它便只是一个管理工具,也就不会引发多户籍的现象。”赵建平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表示,滥用户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过度地用户籍、身份这些公共信息管理手段来限制人口流入、分配紧缺资源、赋予特殊权益。”与此对应,公众会为了在读书、就业、住房、社会福利等各方面获取更多利益而“巧立名目”,“生发立户、分户、迁出、迁入、结婚、离婚等各种行为。”
王太元认为,自上而下多层次的不尊重、不遵守甚至滥用,是户籍管理的最大危机。违法犯罪者利诱或者威逼管理户籍的工作人员渎职,管理户籍的工作人员贪图私利、渎职枉法,也是户籍管理之乱的原因。
对于安徽、江西“幽灵”户口、身份证案件的查办,从初步通报情况来看,不法分子买卖户口确实存在,公安内部存在害群之马和腐败现象的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按真程序来建假户口,能做到这一步的,只能是隐藏在公安机关的“内鬼”。
监管治理:技术上完善,法律上强化
“假户口、假身份证的症结在于腐败,在于知法犯法,如果没有经办人、审批人徇私枉法,假户口就很难出现。”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孙志明说,正是因为户籍管理与权力和利益紧密联系,诱使不少人铤而走险。
“从法律上,一方面可以强化伪造、编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应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赵建平说,如果存在不法行为,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党纪政纪甚至是刑事处分。
“户口、身份证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应得到重视。”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认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过于滞后,给个别人钻漏洞提供了可能。他建议加强户籍立法,推进户口管理的法制化。
一些基层民警建议,户籍、身份证管理也应该在技术上不断完善,二代身份证已经做了尝试但远远不够,建议实现民政、公安、医院、银行等部门的共享,这样就能使个人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和信用信息等“如影随形”,也能有效解决当前社会管理中的许多问题。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加快推进人像比对系统建设。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人像比对系统建设并投入应用,另有4个省开始试运行,通过比对发现、注销重复户口43.1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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