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并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案》内容之一,就是将“双独两孩”生育政策修改为“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这意味着“单独”政策将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在我省落地。
“国家卫计委将在两个月内审核批复。”相关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有望在三个月后落地。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先后下发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文件,《修正案》也据此将原《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城镇居民可以生育两孩的情形之一由“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一方为独生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的调查测算和风险评估,该政策落地对我省经济、社会、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不会造成太大压力。我省当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城镇人口夫妇有9627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全省每年将在现有基础上多出生3000人左右,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将分别提高万分之三,风险可控,只要不放松计划生育工作,低生育水平仍可保持稳定,我省“十二五”规划的人口控制总量目标仍可顺利完成。
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尽快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既顺应了群众的期待,也能缩小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差距,有利于把计划生育工作的着力点放到更好地服务计划生育家庭,有利于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浙江、江西和安徽三个省已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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