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日前通报了五起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例,并对案例问题进行解析和点评。
【典型案例一: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私设“小金库”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期间,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将收取校服及教辅材料返还的劳务费和部分班会费一起,共计128264元,在学校账户外私设 “小金库”,用于学校日常事务开支。经琼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原校长郭仁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二:海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处长谢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07年至2011年间,谢平因公先后累计借款61万元和40万元。经多次催促,其均以发票丢失为由不办理报销冲账。直至2013年才先后以现金清偿借款。省财政厅党组和厅务会议决定,给予谢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典型案例三: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山工商所私设“小金库”问题】
2012年和2013年,琼海市会山工商所以经费不足为由,私自安排临时工王某某利用办理营业执照年审之机,向辖区内21个橡胶收购点老板收取33笔赞助款共计505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事务开支。经琼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所负责人李文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四: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0年以来,省体校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共计1288.84万元;在此期间,还私设“小金库”,金额达1830.64万元,用于学校送礼、宴请和发放奖金等。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原校长康闽利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及其它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给予副校长杨洁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典型案例五:省盐务局海口分局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0年至2014年期间,海南省盐务局海口分局利用下属企业的财务结余款项和总公司下拨奖金以及公司留利,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超市购物卡、实物共计32次,合计金额48.53万元。并以“季度先进科室奖”的名义,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奖金金额达33.52万元。此外,还违规给参公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08万元。
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省盐务局海口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符致川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纠正整改私设“小金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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