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上午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于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进入海南的入境游艇将不强制要求悬挂检疫信号。
为规范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配套支持《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促进国际旅游岛游艇经济健康发展,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并将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曹大海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办法》具体规定上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类似海南地理环境的岛屿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等国家对游艇出入境检疫、携带动植物管理的做法,提出了游艇出入境检疫新举措,在电讯检疫、悬挂检疫信号、检疫地点、简化手续、伴侣动物和对游艇俱乐部的管理等方面采取便利措施。
《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共分为总则、入境检疫、出境检疫、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章41条,以“先行先试”“管住、便捷”为原则,在保障检疫安全的基础上,为游艇提供快捷便利的通关环境。
海南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贝景波对记者表示,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入境游艇管理,存在着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强的问题,不利于游艇的通关及其旅游产业的发展。海南的形势在变化,相关的法规需要突破,《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的颁布,就是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出入境游艇管理模式,制定区域性的管理法规,促进海南游艇产业的发展。
据悉,此举是国家质检总局继对深圳后第二个针对地方发布的相关检验检疫工作的部门规章。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对海南游艇产业乃至旅游业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