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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呼吁:在三沙开展海洋综合管理执法试点

来源:南海网2013年3月11日【评论0条】字号:T|T

  南海网北京3月10日消息(海报集团全媒体中心特派记者 李晓梅)针对我国现有分散式海上执法体质和机制,不能满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需要,海南代表团建议,在三沙海域率先开展海洋综合管理执法试点。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完善海洋管理体制。温家宝总理今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高度,强调“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代表们认为,整合执法力量、开展海上综合执法,是加强海洋综合管理题中应有之义。

  为何建议在三沙海域开展海上综合管理执法试点?代表们认为,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在海南省行政管辖范围内包括了2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是全国海域范围最广、海洋资源最丰富的省;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维护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其神圣职责。在海上综合执法方面海南省和三沙市有义务率先探索,先行先试,闯出新路,为全国提供经验。

  代表们说,在三沙海域开展海上综合管理执法试点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需要,更好地整合海洋执法力量、加强对三沙海域有效管理。

  海南代表团还提出,海南省和三沙市对推动海上综合管理执法非常重视。省委省政府响应十八大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全省上下增强海洋意识,举全省之力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政府把“健全海洋管理法规,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实施海上综合管理执法试点,全面提升依法管海能力”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三沙市从筹备政权组建伊始,就把结合海岛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管理执法问题,整合公安、渔政、海监等维权管理执法力量,形成科学、集中、灵活的管理执法机制,作为政权有效运作的关键来进行架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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