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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车票船票都含强制保险 商家故意隐瞒

来源:新浪财经2013年7月11日【评论0条】字号:T|T

  机票、车票或船票里其实都包含着一份强制“承运人责任保险”,俗称“座位险”,但很多旅客根本不知道。有的商家指望着卖航意险赚取暴利的代理费呢,谁会傻傻地贴告示说,机票里已经有保险了。

  早晨打开电脑,有关韩亚空难索赔大战即将开局的新闻跃入眼帘。报道援引一位律师的观点:遇难者如在美国起诉,所获保险赔偿金额不低于150万美元,而受重伤尤其是遭遇身体残疾的乘客,所获赔偿还应更高。

  “哪家航意险保额这么高?150万美元!”同事惊呼。

  在大家的印象中,理赔空难事故的,一定是“航空意外险”。其实,律师所言的150万美元赔偿并非“航意险”,而是“承运人责任保险”,即俗称的“座位险”——按飞机、轮渡、火车、客车乃至地铁的乘客座位计算费率,由运输方给保险公司投保,如途中发生意外致使旅客伤亡或行李损失,依法应由运输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目前,各国的承运人责任险基本上都是强制险,只要载客赚钱,就必须投保。2006年我国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明确,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与航意险保额相当。在美国的类似案例中,法院参照当地平均收入、生活水平和平均寿命来确定赔偿额度,因此前述律师做出了“不低于150万美元”的预测。

  “就是说,我买的机票、车票或船票里,已包含一份保险保障啦。为啥买票时没人告诉我呢?”同事又追问。

  这可理解为:一则,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客运公司,都认为责任险是为分散自身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投保的,没必要向旅客交代;二来,有的商家指望着卖航意险赚取暴利的代理费呢,谁会傻傻地贴告示说机票里已经有保险了?再者,生命无价,赔偿额越高越好,从增加乘客保障的角度看,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运输部门,鼓励乘客自行投保航意险的做法并没有错。

  “保监会近来提出普及保险知识、提升保险观念,就是要改变这种信息不对称,让老百姓对自身的保险权益有充分的了解。”我说。

  “保险市场‘水’太深太混了,总不能让我们通过一次次教训长见识吧。”同事苦笑着说。

  同事的话不无道理。仍以责任险为例——近些年,为了增加公众安全保障,景点、饭店、赛场、广场、浴场……很多公共场所都被要求投保相应的公众责任险,以防止发生事故后责任方以没钱赔偿为理由,推诿赖账。

  可以说,这些强制责任险,是咱老百姓的“隐性保障”。然而,某些奸商与保险公司沆瀣一气,把“保障”扭曲为“负担”——在客运站,不买“旅客责任保险”售票员就甩脸子,说难听话,让你心里堵得慌;在景区,不投保“游客责任保险”,就甭想进山,他们威胁说发生坠落、溺水等责任自负……究竟,保险公司是怎样“化整为零”,把商家该自己投保的责任险“大单”,设计成“散单”卖给顾客的呢?这怪胎险种是否也在监管部门备案了呢?商家们死赖着乘客、游客买保险,从中赚了多少代理费呢?监管部门为啥对此熟视无睹?到底有没有“常下来看看”呢?

  责任险的险种乱、渠道乱、管理乱,不仅让商家逃避保险责任,非法牟利,也使百姓的保障权益被侵蚀,出行负担被加码。乱象频出,更加深了人们对保险的误解与抵触,使全社会保险知识的普及、保险观念的提升,十分艰难。

  “不投航意险您也有保障!”敢不敢先来这一声吼?

  别说这“口号”走极端、不靠谱,其实是想督促各相关方把责任险的工作做好,同时也给混乱的交通意外险市场制造点压力,让保险市场的发展早日步入正轨,真正于无声处,给百姓撑起“一片天”。

  【微评】

  @梦想实践家TSN:一定要多多转发!没用的保险交得太多了!

  @草堂野狐:好东西,推荐一下!

  @我叫小雍:原来如此,以前坐飞机都不知道,长见识了。

  @静静绽放的奇葩:有的航空公司网上预订,经历好几个阶段,一不小心就会被购买。

  @haiyantan:这么黑,买了也不给顾客说。

  @小晶晶nye:这个潜规则我很久前就知道啦,还是你们发出来效果好。

  @孙丁丁爸:网点卖的不是责任险散单,而是个人意外保险,两者不冲突,个人意外保险不强制购买,是责任险之外的一份个人保障。

  @hui_07:最经常坐的客车,每次买票都直接附带一份保险,是需要额外收费的!让所有人误以为这份附带保险是必须强制购买的!

  @WH茉莉花:人人买机票的同时再买份保险,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发生意外的几率毕竟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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