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今年45岁的海南乐东女子许菊妹,因涉嫌一起抢劫案被当地警方抓获。警方当日从其家中搜出一顶普通的草帽,于是,在嫌疑人没有招供,被抢物(一对金耳环)没有查到的情况下,许菊妹即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在相关证人的证言遭到当事人及家属质疑自相矛盾的情况下,许菊妹又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并提起公诉;法院以“保护证人”为由拒绝证人出庭质证,判处许菊妹有期徒刑4年。一年多来,许菊妹的家属多方奔走,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喊冤,并质疑:“难道就因为原案件受害人的儿子是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吗?”
5月20日,商报以《“凭一顶草帽判我抢劫罪”》为题对此进行独家报道后,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昨日上午,乐东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建文对许菊妹一案作出正面回应,坦承正因为案件受害人是自己的母亲,也正因为自己是乐东县委政法委的(常务)副书记,所以从案件的发生到审结,他从没干预;同时,受害人虽然是自己的母亲,但也是一位中国公民,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新闻回放 一顶草帽成物证乐东一名女子获刑4年
2011年8月,乐东县莺歌海镇上发生了一起普通的抢劫案,警方将当地一名女子许菊妹抓捕后,从其家中搜出一顶草帽,并以此为证,将案件移交当地检察机关。随后,法院以抢劫罪名判处许菊妹有期徒刑4年。之后,许菊妹及其家属一直坚称冤枉,并质疑当地公检法在办理此案时在程序上漏洞百出:在嫌疑人没有招供、缺少证物的情况下,警方仅凭一顶“越南帽”就草草断案;证人之间的证言自相矛盾;法院以“保护证人安全”为由,拒绝证人出庭质证等。同时,许菊妹家属直指原案受害人是乐东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建文的母亲,令这一事件备受公众关注。
在许菊妹的辩护律师及家人不断申诉的情况下,今年3月15日,省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并要求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该案进行复查。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从案件发生到审结从未干预
昨日,记者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查询县委政法委机关人员名单后发现,该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确为冯建文,也就是许菊妹家属所指的原案件受害人之子。
昨日上午,记者通过手机短信与冯建文取得联系。冯副书记坦承,许菊妹一案中的受害人陈某姑确实是自己的母亲。冯副书记向记者表示,正因为案件受害人是自己的母亲,也正因为其本人是乐东县委政法委的(常务)副书记,所以从案件的发生到审结,他本人没有作出过任何干预。
冯副书记称,(虽然身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己也没有权力干预公检法的正常办案;同时,受害人虽然是自己的母亲,但同时也是一位中国公民,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她是我的母亲就使案情变得离奇,或者人为地添加什么色彩。”冯副书记最后表示,此案已经一审、二审判决,如果记者需要了解案情,可以与相关部门联系。
尽管许菊妹一案的报道已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强烈关注,但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乐东县莺歌海边防派出所及当地检察机关和法院均三缄其口,未对许菊妹一案作出任何回应。(国际旅游岛商报 记者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