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7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丽娜 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李盛兰)7月11日起,海口交警严查交通违法,凡是电动车、摩托车及助力燃油车等被扣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都要经过培训,参加考试合格方能取回车辆。7月12日,海口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中心共对623名交通违法的市民进行了教育培训。
交通违法者需参加培训学习 凭成绩合格单取车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违章处理大队教导员陈庆祥介绍,支队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中心自开班以来,7月10日共有800多人参加了教育培训,7月11日共有500多人参加教育培训。
7月12日,记者在违章处理大队的大厅里看到挤满了前来接受培训的人员。交通违法者首先凭身份证、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在教育培训点工作人员处领取试卷。紧接着需要在考场内观看滚动播放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通过事故案例、交通法律法规介绍,对违法行为人做基础的交通法律法规教育,之后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试卷。大约在15-20分钟做完试卷后,接受培训的人员将试卷交回教育培训点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评卷。考试合格的,工作人员予以盖章确认;考试不合格的,要再次参加培训直至考试合格。最终凭盖章确认的相关手续到停车场取回被扣车辆。
对这项新的处罚方式,昨天下午骑车行驶到机动车道上的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罚款、上课、考试等一系列流程之后,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通过这种处罚形式也给自己增长了不少道路交通法规知识,以后再也不会随便违章了。”
培训现场,很多市民顺利完成了培训,不过还是有不少人遇到了特殊情况。50岁的王女士称,自己是老花眼,识字也不多,实在无法完成考试。而更多的市民是在为自己的电动车怎么开回去发愁,李女士说,被扣车的时候就没什么电了,违法处理大队这里又很偏僻,不知道自己等会儿去哪里充电。在培训教室坐立不安的还有这位韩老先生,前几天儿子骑车在国贸片区被扣了,但正上高三的儿子又没时间过来培训,他没办法才代替儿子过来。韩先生说,头天他已经来了一次,因为不是违法者本人,交警没有让他进入培训班,第二天他又拿了我儿子的身份证冒充过来培训。对此,交警违法处理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过来接受培训的必须是违法者本人,韩先生这种替代培训是绝对不允许的。至于那些不识字或者视力不好的人,交警表示,不识字或视力问题的可以由交警念考题给受训者听,但同时也提醒那些视力不好而没有任何矫正措施的市民尽量不要驾驶车辆。
“成立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教育中心就是为了让交通违法者清楚地了解自己违反了何种交通法规、应该受到哪些相应的处罚。让交通违法者增强法治观念。”陈庆祥说。
此招是否管用市民拭目以待
海口交警的重招出手之后即引起广泛关注,此招能否成为遏制电动车、摩托车违法的“终结者”,不少市民都拭目以待。
在采访中,顺利拿到被扣电动车的冯女士说,“早上6点就出门,直到11点多钟才取回车辆,这样的违法代价太大了,以后骑车肯定会注意点。”
采访中,有很多市民则是因为电动车超过国家标准而被处罚。市民徐先生表示,交警部门应加大市民对电动车知识的宣传力度,这样市民在买车的时候就知道不要买超标的电动车。“政府应在源头上制止电动车流入买卖市场。只要有卖,就会有人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