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明显低于年初5%的预期目标,也低于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上半年全国2.4%的CPI涨幅。此外,6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2.4%。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CPI涨幅城市高于农村,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1.7%;食品类高于非食品类,全省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5%,非食品类价格上涨1.9%;此外,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0%。
上半年,居民消费八大类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涨幅最高的是居住价格,上涨3.0%;涨幅超过平均涨幅的还有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和食品,其中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7%。
上半年,食品价格总体同比上涨2.5%,其中涨幅最高的是鲜果类,涨幅达到5.6%,其余超过食品平均涨幅的还有粮食价格上涨2.8%,鲜菜价格上涨2.6%。
据测算,上半年2.1%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