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经过5年多的努力,海南省基本建立了涵盖面广、类别齐全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建设强度和保障面连续4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不断扩大保障群体覆盖面,加快了海南省城镇化进程。
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专家称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
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保障房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
据介绍,近几年来海南省自加压力,年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计划。2009年至2012年,海南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0.65%,GDP占全国比重为0.49%、0.52%、0.53%、0.55%,而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占到全国的1.46%、1.54%、0.93%、1.08%。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05年底的24.18平方米上升为2012年的29.34平方米,已超过测评小康水平的人均住宅面积27平方米。
同时,全省包括海口和三亚2个地级市在内,共有14个市县不同程度地将城镇住房保障户籍限制条件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常住人口,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如海口市目前规定除廉租房申请者受户籍条件限制外,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也面向在海口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8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满足其它条件的申请者开放。
城镇居民居住环境的较大改善,带动了城市发展质量的提高,加快了海南省城镇化进程。至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已达45.71%,比2010年增长了2.24个百分点。
保障房供应体系基本建立
据统计,2008至2012年,海南省(含农垦、林业)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累计开工38.24万套,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26.4%,同期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则为13%。
此外,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外延逐步扩大,从初期的仅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进一步涵盖至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等各类危改房,基本建立了类别齐全的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实现了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无缝对接”。
保障性住房惠及范围也从最初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等。2010至2012年,保障人数从54.46万人增加到96.98万人,增长0.78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明显缓解。
有效供给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保障性住房增加了市场有效供给,也为海南省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了重要支撑。由于海南省商品房主要是面对岛外市场,第二居所特征明显。海南省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能力相对不足。
鉴于此,海南省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立政府保障与市场供给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体系,破解海南省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同时发展特色鲜明的旅游房地产供应体系,以达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目标。
去年,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出售面积152.15万平方米,占同期住宅销售面积的11.14%;保障性住房出租面积52.26万平方米,占当年登记备案住宅租赁面积的11.9%,比2010年增加7.67个百分点。
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了城镇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住宅销售和租赁市场的供需结构,抑制了房价过快增长,推动了符合海南省实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卜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