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亚调查中院办公楼事件:发现腐败绝不姑息
6月19日,三亚市委、市政府针对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装修项目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议决定,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海南省高院纪检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决策失误、监督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调查,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将给予责任追究。
据介绍,三亚市中院办公楼于1996年11月投入使用。2008年,由于该办公楼出现屋面漏水、墙体破裂、饰面老化等问题,特别是法庭安全系统、网络办案系统等设施不符合审判法庭建设标准,三亚中院决定对其进行改造装修。该项目于2009年10月29日在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标。同年12月,中标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三亚中院签订了《立面改造施工合同》和《室内装饰施工合同》。2010年8月,三亚中院审判庭装修工程也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江苏省华建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0年5月开工,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出现设计变更、预算增加等问题,2011年6月暂停施工。截止目前,实际支付工程款1564万元。
该项目停工后,三亚市住建局于2012年11月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验中心对大楼进行了结构体系、施工质量、结构安全性鉴定。经该中心鉴定,三亚中院办公楼结构层数、层高、跨度、结构形式、承重构件的布置符合规范要求,沉降稳定,整体而言并不属于危楼。鉴定机构提出了处理建议:一是继续对该楼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观测周期不少于半年。二是拆除新增结构或构件,建议可考虑清除房心回填土,以减少地基基础的上部荷载。三是重新对该楼装修时,不宜新增荷载。
三亚市决定:一是启动责任追究。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海南省高院纪检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三亚中院在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决策失误、监督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追究责任。同时,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也将一并清理追究。
二是加快推进三亚中院办公楼处置,尽快恢复和完成该办公楼改造装修。该楼改造装修完成后,作为三亚中院的办公用房继续使用。
三是暂停三亚中院新的立案审判信访大楼项目,对项目的必要性进一步论证,如确需建设,也要对建设规模进行必要的压缩。
三亚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在该项目建设中涉及腐败问题,我们将一查到底,做到有腐必反,无腐澄清。(记者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