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8月起试点“营改增”
95%纳税人税负将持平或下降
本报海口6月4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孙亮)记者今日从省国税局了解到,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我省将于8月1日起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改革后预计95%的纳税人税负将持平或下降,下降幅度30%左右,另有5%的纳税人税负会有所上升。
据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改革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三次产业融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为有效保证改革试点工作平稳进行,截至5月30日,省国税局已接收了地税移交的2.06万户户籍信息,完成了地税向国税的管户交接,为我省“营改增”工作打下基础。
据介绍,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增值税管理信息化程度更高,原营业税制度下的骗税行为,在纳入增值税管理链条后更容易暴露和查处,但营改增后,由于多档税率和减免税优惠政策带来的制度风险,以及试点地区营业税与增值税交叉并行等因素,使得发票管理难度加大,增加了虚开发票等骗税违法行为的风险。
因此,省国税局将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等税收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增值税发票信息化程度高的特点,以票控税,堵住征管漏洞。
据悉,此前我国已在上海、北京等9省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的“营改增”试点,今年则做出了在全国范围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战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