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4日电(记者 宁远)今年50多岁的陈兴康是乐东黎族自治县城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但即使有着“城管”的特殊身份,他在该县商业总公司宿舍区的住处还是不可避免地遭遇了“逼迁”的烦恼:“我们不想搬走,开发商雇来的人开着挖掘机就来推我们的房子,有时还半夜三更扔山猪炮,窗户玻璃都震碎了……”
与陈兴康一同遭遇“逼迁”的还有这一宿舍区的另外10多户人家,宿舍区所在的地块几年前已经被当地政府以拍卖方式出让给了开发商,这里即将开发成为商业街和商品房住宅区。但开发商乐东县福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公司”)相关负责人否认对这里的住户进行有“强拆”或“逼迁”行为,但施工过程中可能“对住户造成了一定影响”。
拆围墙、丢山猪炮“逼迁”
陈兴康原是乐东县商业系统的职工,后到当地城管部门工作。由于住房困难,一家5口一直居住在乐东县商业总公司老宿舍区数十平方米的瓦房里。房前是一个被椰树、槟榔环绕的小院,环境十分清幽。从开始入住到现在,他们家已经在这里居住了二十多年。
“之前我们并不知道这片地被卖了,要搞房地产开发。”5月31日,站在自己居住了数十年的房子前,陈兴康告诉记者,去年3月12日下午3时许,一伙不明身份的人趁着他去上班且家人外出的空档,开着挖掘机将其房子的围墙强行推倒,其房屋的一角也严重受损。
陈兴康家的围墙等被强行推倒后,陈兴康的妻子刚好赶了回来,眼前的一幕让其惊呆了:到处是砖块和灰土,家里养的22只母鸡也不知去向,8块大玻璃也被砸碎。陈兴康的妻子见此,赶紧拨打110报了警。警察赶来查看现场后,表示难以处理。“因为没有伤到人,他们只是让我找强拆方索赔损失。”陈兴康说。
“我没有别的住房,只能住在这里。”陈兴康告诉记者,他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在2008年从危房的基础上改造装修的,尽管外边看起来很破旧,但一家人住在瓦房里感到很温馨。自从自家围墙等遭到强拆后,陈兴康一家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担心有一天家里没人在的时候,房子会被人一下子推倒。而这种他所担心害怕的事之前曾多次发生,陈兴康称:“后来多次半夜里,有人往我家扔山猪炮,将窗户玻璃都震破了,家里的老人也吓得生病住院。再后来,开发商的人竟然把我家的排水口堵了,让家里的污水排不出去;同时又把一些垃圾堆在我家旁边,熏得我们不敢开门开窗。”
水电路均被破坏 宿舍区成“孤岛”
被前述手段强拆和“逼迁”的不仅仅是陈兴康家一户,其他数十户商业系统住户也多次遭遇了强拆。
陈兴康的邻居严女士说,去年下半年,到了下半夜的时候,总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子往她家屋顶上丢类似石头的东西,等她们追出去时,这些人迅速坐上车跑了。
住户陈文娟告诉记者,她与姐姐两家9口人住在商业系统的瓦房里生活,去年上半年,有人开着挖掘机前来,眨眼的工夫就将她家一旁的卫生间强行推倒。一同被推倒的,还有她家的一间住房。记者在现场见到,由于一间房子被推倒,陈家只能用木板将门口拦住,残留的墙壁岌岌可危。
而在陈文娟一旁的一户人家,整个房子被推倒了。住户云天奋告诉记者,由于该户人家在外面做小生意,当天并未在家,“开发商雇请的人趁人家不在家,强行将这户人家的房子推倒了。”云先生告诉记者,这户人家房子被推倒后,没有房子住,只好想其他办法找房子居住。
“这里断水断电断路,简直成了一座孤岛。”住户告诉记者,在商业系统里的50多户老职工中,有30多户房子有的是和开发商及有关部门谈好条件后搬离,有的则因房子被强行推倒而不得不搬走,目前还有18户住户仍在原地居住。
记者在乐东县商业总公司宿舍区现场看到,这里原本是一个坡地的居住区,但现在已经被挖掘机等施工机械挖的满目疮痍,房子与房子之间的大坑将道路拦腰拦断,曾被断掉的水管、电线尽管被重新接上了,但显得十分凌乱。在周边的高楼映衬下,整个破旧的宿舍区犹如一座“孤岛”。住户们告诉记者,他们现在最担心的问题是排水系统被挖断,一下大雨,水都泄到家里来了。
“我们不是不同意拆迁,但即使是房子要拆,也总要先谈好了再拆吧。”陈兴康说。
开发商否认“逼迁”
当天,记者就此采访了乐东县福安公司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强拆的行为并不是他们所为。
“拆迁的事情不解决,我们也很着急,但在政府没有协调好之前,我们肯定不会强拆。”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2009年通过参与竞拍取得了包括商业在公司宿舍区在内的3块地,并支付了相应的土地款。“当时我们约定受让的土地现状是‘净地’,土地上附属物的拆除是政府部门的事情。”
“我们不可能做那样的事情,他们(住户)说我们强拆要有证据。要是强拆的话我们早就(把他们的房子)拆掉了,我们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法开发。”对于陈兴康等乐东商业总公司宿舍区住户反映开发商用故意毁坏水电、道路,甚至用破坏围墙房屋、丢山猪炮等手段“逼迁”的情况,该负责人一口否认。但同时称,由于这些住户所在的地块和其他正在开发的地块连在一起,在施工过程中“对住户造成了一定影响”。
政府部门:强拆系施工单位所为
6月3日下午,乐东县有关部门就该县商业总公司宿舍区拆迁一事向媒体作出回应。
该县解决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工作组回应称,“江南乐居”项目用地原属乐东县人委及商业局用地,2006年初,该县通过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将该区域的80亩国有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出让给乐东福安公司用于开发建设商业步行街。该区原住有102户职工,为做好职工住房的拆迁安置工作,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于2009年12月在县城“感恩小区”规划一块地块,建设起3幢220套安置房,户型为每套50平方米,用于解决"江南乐居"项目职工住房拆迁安置问题,安置房于2011年初建成,安置的原则是一户一套。截至目前,已有68户职工搬迁到"感恩小区"居住,仍剩下34户职工尚未搬迁(其中14户为房改房住户,18户为公房住户)。18户住公房的职工目前迟迟未能搬迁的原因主要是要求就地安置等原因。
回应称,根据职工的这一诉求,该县成立了工作组深入调查,并形成了关于解决江南乐居 C区拆迁安置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呈报县政府,目前,县政府已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即原则上一户一套,如人口较多(一家4口以上合住的)且已分户的住户,按2户在“感恩小区”进行安置。目前,安置方案正拟定之中,6月7日可出台新的安置方案并与职工见面,保证住户有房住。
而关于强拆问题,回应称,在整个拆迁安置过程中,该县从未组织和动用任何人力实施强制拆迁。但据了解,福安公司为加快项目推进,在项目区用地内实施平整时,曾经与部分尚未搬迁的职工住户产生矛盾和争议,为此,工作组多次到现场协调解决,并责成项目单位暂停施工,认真听取搬迁户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