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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发出通知:大力支援芦山抗震救灾

来源:南海网2013年4月23日【评论0条】字号:T|T

420,四川省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当前,各项救援工作正在高效有序展开。根据《民政部关于高效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民电〔201346)精神,为了支持灾区有效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422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认真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近期原则上不要自行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对于灾区确有需要的,由省民政厅请示民政部协调安排。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可公告非专业救援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公众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

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救灾捐赠活动的监管和指导。对已开展募捐活动和公益慈善组织和接收捐赠的单位,指导其按照《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民发〔201212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228)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资金使用、反馈和统计工作。

通知认为,对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提倡以资金为主,适应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物资和装备的,由省民政厅与灾区民政部门进行协调,有组织地运往灾区;对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捐款,由同级民政部门汇缴至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转交四川省民政厅,及时用于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加强救灾捐赠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同级公益慈善组织的数据报送情况。(记者孙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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