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对2012年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办理及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我省教育厅勤工办违规下发《海南省教育厅勤工俭学办公室关于推广穿用“爱格乐”牌学生鞋试点工作的意见》被通报。
据了解,被教育部通报的10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分别为:1.重庆市多所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和择校“退款手续费”问题;2.宁夏海原县县城小学收取学前班赞助费问题;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小学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4.四川省广元市广元中学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问题;5.贵州省遵义县第六中学违规收取补课费等多项费用问题;6.广西桂林市临桂县第一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7.湖北省荆州市荆州中学“罚款特色班”问题;8.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4所学校违规收取考试费等费用问题;9.海南省部分学校学生购买“校鞋”问题;10.广东省湛江吴川市学生自购桌椅上课问题。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件,违规情节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同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通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树立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在我省部分学校学生被要求购买“校鞋”的问题上,教育部通报称,我省教育厅勤工办违规下发《海南省教育厅勤工俭学办公室关于推广穿用“爱格乐”牌学生鞋试点工作的意见》,我省海口市、定安县、临高县、屯昌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等5个地区9860名中小学生购买了“爱格乐”牌学生鞋,涉及中学7所,小学8所。
经调查核实,省教育厅撤销该文件,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取消临高县教育服装厂中小学校服生产中标企业资格,禁止其参加下一轮海南省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准入资格招投标,责成其为退货的学生无条件退款;对相关学校领导和教师给予通报批评。(记者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