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建立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变化,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管护,建立激励机制,严格年度考核。
《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现有农用地分等和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运用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等技术方法和成果,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工作,及时对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定位、定量检测,结合监测结果,定期公布本地区耕地质量等级状况,实现动态更新。
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和严格年度考核方面,《通知》明确,对完成《海南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状》所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承担省级和易地补充耕地任务等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5—10万元的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各市县应参照省里做法,进行年度考核,兑现奖惩,专门列出3—6万元的资金,奖励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有关乡镇、单位。(来自国际旅游岛商报 记者 李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