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海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开展全省保障房质量督查
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垦区、林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库区移民危房改造工程等)为对象,从管理、技术、体制机制等不同层面深刻剖析查找导致质量问题根本原因,提出消除工程质量问题的有效对策与措施。同时,纠正和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
通过制度创新为群众服务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要狠抓案件查处,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督促有关部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降低决策社会风险。
坚决纠正五类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等。
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等。(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