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纪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海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促进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市场良性竞争,降低“三公”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海口市近日启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改革。
据介绍,海口市印发了《关于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改革的通知》。《通知》规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经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往年的5家一类维修企业扩大到15家一类、二类企业并存竞争。定点维修由车主单位在定点维修企业中自行选择,并负责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管理,维修费用由车主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定额管理的公务用车交通费(3万元/年)中包干自理。
《通知》明确,此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改革的范围是指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目的是扩大维修企业范围、调整相关单位职责和理顺维修监管模式。
《通知》要求,未经海口市财政局批准,单位公务用车不得到非定点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修。(记者林伟通讯员符艳艳戴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