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电脑显示屏的提示,轻轻按下键盘,就可以共享关联的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对于办案人员分析案情、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历史性突破。这是海南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目前享有的一份“特权”。
依托案件管理部门的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可以使案件数据信息及时、全面、实时、动态的交换,在各部门之间横向联通和上下级院之间纵向贯通,让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们轻松实现案件信息资源的循环共享。
譬如说,海口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的一件审查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多达几十人,如果是以前,公诉部门需要将几十人的基本案件信息全部重新录入电脑。而现在,只要通过统一业务软件,公诉部门案件承办人就可以共享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阶段录入的信息和制作的文书,而仅仅需要录入审查起诉阶段新的案件信息即可。
又如,乐东县检察院报请第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以前是乐东县检察院要派人送案到上百公里远位于儋州市的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二分院审查后再派人送案到上百公里远位于海口市的省检察院,而省检察院审批后又得返程走一遍,送案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巨大。而现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只要轻点鼠标就可实现案件跨院报送以及审批文书的跨院打印,不需要人来人往,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另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了800多种法律文书模板和制作说明,为承办人办案提供指引和帮助,也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在不同的诉讼环节,系统自动提供相应的文书模板,并自动提取已录入的案件信息回填到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书中,还支持法律文书一键批量生成,不但大量缩短办案时间,而且让案件承办人从大量填充法律文书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审查案件证据上,一定程度上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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