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海南将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居民阶梯气价工作。
目前,海南已有海口、三亚、琼海等9个市县开通了城市管道燃气。去年,居民生活用气约6000万立方米,占城市管道用气量的40%左右。总体上,海南城市管道天然气尚处于规模小、效益不佳、发展不平衡状况。为鼓励居民节约用气,公平负担,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海南将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实行居民阶梯气价。
根据指导意见,阶梯气价分为三档,气价比例为1:1.2:1.5。第一档按照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意味着有15%的家庭,在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会有所增加。
下一步,海南将对全省居民用气情况充分调研,合理确定各档气量、计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