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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入境办证进入高峰期 市民应提前备齐材料

来源:南海网2013年5月31日【评论0条】字号:T|T

  暑期临近,海口市出入境办证业务将迎来一轮高峰期,海口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布便民提示,请市民提前备齐材料,错开高峰办证。

  警方提示,海口市居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就近到龙华、美兰、秀英、琼山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办理业务;赴港澳定居、首次探亲及探亲资格过期的申请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办证中心申请。

  非海口户籍的本省居民在海口市居住满一年(含)以上,提交相应证明,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海口申请出入境证件(除赴港澳探亲、逗留签注外),三沙市常住户口居民以及其他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免交此项证明。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除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外(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交身份证),还要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为缩短办理时间,市民可先填好表格、照相,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首先,市民可以登录海南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海口市公安局网站下载相应的表格事先填写。然后,可以自主选择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照相馆拍摄制证相片,制证相片需上传至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相片质量检测平台进行检测。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要办理再次赴港澳个人游签注和取得探亲无审批资格需办理探亲签注的申请人(探望配偶除外),只要赴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且有空白页,可以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四个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自助受理区办理。

  旅行社或单位组织的集体办证,要事先预约。目前,海口市民赴台旅游只能办理团队游,请申请人先到有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才能办理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记者田春宇特约记者张振汉通讯员何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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