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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价格指数或明年发布 打造市场晴雨表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2012年12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海南旅游价格指数有望明年上半年发布

  商报记者从省价格检测中心了解到,11月8日,省物价局在三亚召开旅游消费价格指数汇报专题会议,向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汇报了旅游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对省物价局旅游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推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海南旅游价格指数计划明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

  指数编制工作进入关键阶段

  据了解,今年2月以来,省物价局与海南产业经济研究院进行合作,成立价格指数编制领导小组,走访学习广东价格指数编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开展多次调研和座谈,已基本形成我省旅游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的主体方案,并基本确定旅游消费价格指数的总体框架、权重、计算方法、代表品、监测点等关键要素。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旅游价格指数初步计划实施一周两采一报制度,每周编制发布上周旅游消费价格指数情况。编制数据主要来源于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行业的145家首批旅游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监测代表品上百种。目前,指数编制工作已进入软件系统开发及监测点建设的关键阶段,计划明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

  海南旅游产业发展“助推器”

  会上,周望军指出,不仅要把编制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上升到促进海南旅游产业发展、转型的高度上来,使其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一个重要抓手,还要上升打造成为独一无二的“中国·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

  他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方案,继续开展旅游相关调查,充实消费结构相关数据,增强指数体系各类权重的科学性、可靠性。建立旅游价格监测网络及长效机制,确保旅游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原始数据来源畅通。同时通过建立指数专家分析团队,根据指数变动提出政策建议,修正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冲动性等问题。切实把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打造成为反映旅游市场的“晴雨表”、引导游客消费的“风向标”,促进海南旅游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鼓励旅游景点实施价格优惠

  商报讯(记者金兆芹)为规范旅游景区景点价格优惠行为,拉动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在要求坚决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同时,省物价局鼓励旅游景点实施价格优惠,并表示坚决打击哄抬价格行为。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下发《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旅游景区景点实施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琼价费管〔2012〕85号)等精神,切实落实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和宗教人士等特定对象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省物价局鼓励旅游景区景点实施价格优惠。该负责人介绍,各旅游景区景点本着扩大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可采取价格优惠措施。按照时间,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机制。旅游景区景点可根据季节性客流量变化,分别设定旅游景区景点淡、旺季门票价格,引导游客错峰出游。另外,还可以实行特定期间价格优惠。旅游景区景点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实行包括景区门票、景区特种项目、景区餐饮、住宿等在内的联票、套票等价格优惠活动,或不同旅游景区景点之间联票、套票价格优惠活动,供游客自由选择。也可采取直接降低门票、特种旅游项目价格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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