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考试中心提醒:11个事项考生要注意

来源:三亚日报 2016-06-06 18:47:26

  这两天,有家长来电询问记者,高考准考证号码分别代表什么?经记者从市考试中心了解,考生准考证号码为八位阿拉伯数字,前两位为市县代码,第三位为科类代码,第四至六位为考场号,末两位为座位号。准考证号由省考试局统一随机编排,各市县在考前3天内打印发给学生。《准考证》信息由省考试局保存一年。   

  市考试中心要求,各校要向考生说明准考证号码的编码情况,公布考试时间、地点,使考生能根据准考证号码来准确认识考点、考场和座位,并能按照规定的各科考试时间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另外,市考试中心特别提醒,考生们一定要注意考试的11个事项。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钟表(含手表)、涂改液、修正带、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始终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位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6月8日英语科的考试,14:45后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考点);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在考试过程中,同一考场不允许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同时上洗手间。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省考试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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