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省物价局调整两种药品最高零售价。
自4月5日起,玻璃酸钠(透明质酸钠)注射剂(国家定价目录1034号)规格为25mg:2.5ml(关节腔内注射)/支最高零售价格为179元。左氧氟沙星分散片(国家定价目录85号)最高零售价格为:规格为200mg×6片/盒11.7元,规格为200mg×12片/盒22.8元,规格为200mg×18片/盒33.8元,规格为200mg×24片/盒4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