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29日北京电(李洪涛)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第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公布,针对夏季使用较多的电风扇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等6个省、直辖市69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电风扇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风量、能效限定值项目。
本次抽查对电风扇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不含第23.3条),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风量,能效限定值、噪声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附:不合格企业、产品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