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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 海南饭店价格不得高于去年

A-A+2013年8月28日11:30国际旅游岛商报评论

  为稳定今年国庆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水平,海南省物价局日前已部署“十一”国庆和2014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要求海口、三亚、保亭、琼海、万宁等重点旅游市县客房价格总体水平不高于去年同期。

  据了解,2011年以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省物价局根据地方立法,对旅游饭店客房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客房价格水平稳中有降,较好维护了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国外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酒店客房价格有不同幅度的上涨,大约是1至2倍左右。三亚市平时高端旅游饭店标准间价格为2000元/间·天左右,春节期间最高控制在5000元/间·天,符合国际惯例,也切合实际。三亚市物价局已制定方案要求“十一”期间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以2012年“十一”期间客房备案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下降幅度不低于10%。(记者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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