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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尖刀刺女网友 竟为体验“杀人感觉”

A-A+2014年8月13日09:41沈阳晚报评论

  男青年小韩不想活了,临死前最大的遗憾是“没杀过人”。为了死而无憾,他竟想尝试一下杀人的感觉,持刀扎向了女网友的脖子和喉咙,庆幸的是,女网友呼救声被隔壁房客听到并找来保安人员,才幸免于难。

  他持刀要杀女网友

  王女士痴迷上网,与一名男子通过网络联系,约好去旅店开房。当晚,二人一同入住到中街一家公寓。

  “什么东西扎我?好疼啊!”正在熟睡的王女士感觉脖子一阵剧疼,睁眼一看,与自己开房的那名男子红着眼,手里握着一把尖刀,正不断地扎向了自己的脖子、喉咙。

  王女士奋力反抗,一边双手夺刀,一边苦苦求饶:“求求你,别杀我!”

  “我就想整死你,反正你也这样了,就死了得了!”对方继续行凶。

  “救命啊!杀人啦!”王女士大声呼救着。

  “别喊!你给我到卫生间里去!”男子害怕王女士喊来人,拿着刀强令王女士到卫生间,准备在卫生间里将其杀害。

  行凶竟为尝试杀人感觉

  就在生死攸关危险之际,突然有人敲门:“我是保安,开开门!”男子不得不丢下王女士前去开门。原来,王女士的呼救声被隔壁的房客听到了,找来了保安。

  保安发现男子身上和屋内满是血迹,身中数刀的王女士浑身是血,已出现出血性休克,于是紧急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行凶男子和王女士一同来到医院救治,公安人员赶到医院将其抓获。经医院诊断,王女士颈部、喉部、双手开放性外伤,多个手指肌腱断裂和神经断裂。

  经审,行凶男子小韩,1989年出生,建昌人。小韩交代行凶的原因是自己不想活了,并想尝试一下杀人的感觉,所以就对王女士下了毒手。

  小韩的辩护律师称,小韩系犯罪中止,应从轻处罚。经查,小韩行凶后,因王女士呼救、反抗激烈等原因,为防止罪行败露,强令王女士进浴室,并非自动放弃犯罪并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直到保安人员到场。

  8月11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文书,小韩犯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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