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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姐结识帅哥后豪甩300万 最后对方玩失踪

A-A+2013年11月15日14:49金羊网-新快报评论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李海强 通讯员马伟锋

  网上“结缘”不惜送大奔送名表给钱做生意……

  男子拿到财物后玩失踪,昨天在广州中院受审,坚称是借款

  在世纪佳缘网站上与35岁的"帅哥"邂逅,身为单身妈妈和"富姐"的她想和"帅哥"情定终身。于是,给他50万做生意,给他买拉风奔驰车,豪气十足地为他买下8.8万元劳力士手表,往他账户上打进88万元,即使对方提出分手,为挽回"帅哥"的心,她仍然给了他150万元……但"帅哥"最终还是离她而去。"富姐"无奈报案。昨天,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男方涉嫌犯诈骗罪。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见面不久就给了他50万

  今年35岁的易涛(化名)来自湖北,初中文化。萍萍(化名)现居住在广州,今年30多岁。与前夫离异后,目前经营一家企业。2011年2月,两人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随即展开网聊。据易涛称,在头半年里,两人并没什么发展,谈话的内容停留于生意层面。他告诉萍萍,自己是做倒卖二手房生意的。萍萍告诉他,自己是位单身妈妈,是一家公司股东。

  随着时间的推移,萍萍对易涛渐生好感。2011年8月,易涛南下广州,告诉萍萍他想投资一所学校,但资金吃紧。萍萍当即拿出50万给他。庭审中,易涛说,“长这么大我还从未有人对我这么好。”对于这样的信任,易涛说:“个人理解,她希望我留下来跟她一起生活、结婚。”易涛许下了和萍萍结婚的承诺,见了萍萍父母和孩子,之后,两人便同居在一起。但那50万元,却被易涛放在家中,供自己开销,他对此的解释是:“收购学校失败。”

  买奔驰买名表豪气十足

  两人同居后不久,萍萍就花48万给易涛买了一辆奔驰车。在4S店办理手续时,萍萍十分信任地把车过户给易涛。据易涛说,萍萍当时告诉他,“方便以后接送小孩上下学,这样你在我家人面前也有面子。”

  此时的易涛在广州无事可做,2011年9月,萍萍把他安排到自己的公司上班,担任网络总监等职位,薪资高到每月1.2万元。

  2011年10月,萍萍去友谊商店为心爱的男人买了一块8.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显得豪气十足。

  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2月16日,萍萍还分6次往易涛的账户上转款88万元,“她希望与我一起继续经营,希望我不要离开公司。”

  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萍萍在这个男人身上“投资”了近200万元,还有一个企业总监的职位,可谓情深意重。

  他要分手,她再给150万

  无奈落花有义,流水无情。百万“投资”终究没有拴住情郎的心。2012年初,易涛离开公司。庭审中,易涛称,他之所以选择离开,是因为萍萍的公司经营不善,而且萍萍的弟弟也在同一公司上班,总看他不顺眼。

  2012年2月,两人相处还不到半年,易涛即向萍萍提出分手。为挽救这段感情,当年4月,萍萍又给了易涛150万元,“她认为我很有生意天赋,主动提出借150万元供我发展,也希望能挽留住我。”

  但易涛去意已决。其实,早在2011年12月,易涛就瞒着萍萍,用60万首付在广州买了一套房子。2012年6月,他悄悄把该车过户给另外一女子名下,并一走了之。萍萍四处寻找不果,深感无望,便开始催促易涛还款还车。而易涛干脆换了手机号码,彻底失去音信。直到此时,萍萍才恍然明白自己上当受骗,前往公安 局报案。2012年9月,易涛 在湖北宜昌长阳县被抓获。

  ■庭辩焦点

  究竟是借款还是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易涛通过婚恋网结识萍萍,以项目承包商身份与萍萍恋爱,后谎称合作做生意,先后骗走萍萍288万元、一辆48万元的奔驰车、价值8.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易涛没有到庭审现场。法庭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让他在看守所通过镜头接受法庭调查。镜头里,易涛憔悴而紧张,却也难掩几分帅气。其间,他极力为自己开脱,当庭否认指控,称50万元是萍萍资助其收购辅导学校,88万元、车子等都是因为在萍萍的企业工作应得的劳务报酬,最后的150万元算正常借款。他已经还了48万元,还帮她购买了一台丰田车,及帮她小孩交学费,还打了20万元到她的账户。

  其辩护律师提出,双方存在恋爱同居关系,还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些款项往来是出于相互信任,易没有以结婚来诈骗。

  公诉人随后反驳,相关物证、书证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即使二人有同居关系,也不能以此排除易涛有诈骗的主观故意,易涛在本案中系属于“骗财骗色”,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诈骗罪。

  受害人萍萍没有参加庭审。

  此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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