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6日下午3时20分,56岁的海口女子王某蓉骑两轮自行车闯红灯沿金牛路机动车道由北往南方向横过滨涯路路口,其行至金牛路南滨骏园小区路段,适遇27岁的文昌男子吴某顺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滨涯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3时20分58秒许,行至金牛路十字路口适逢绿灯,吴某顺驾车向左转弯驶往金牛路,21分04秒驶入金牛路南滨骏园小区路段,因吴某顺未注意察看前方路况,导致轻型厢式货车前部碰撞自行车摔倒在地,吴某顺紧急刹车,货车右前轮挤压着王某蓉身体往南方向摩擦后才停住,吴某顺下车察看情况,看见该车右前轮前挤压王某蓉,立即将车往后倒车。
该事故造成王某蓉当场死亡。警方认为,事故发生是由于当事人吴某顺驾车未察看路况而造成,认定吴某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蓉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