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昨天,河北男子沈砚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9年前的除夕夜,沈砚民将劝阻他燃放鞭炮的保安聂某刺死后逃亡。
检方指控,2005年2月8日晚9时许,在大兴区九龙食府门前,32岁的沈砚民与劝阻其放鞭炮的保安聂某发生争执。沈持刀将聂某刺死后畏罪潜逃。同年4月,沈的家属赔偿聂某家属8.5万元。沈今年投案后,其家属又赔偿死者家属26万元,获得谅解。
沈砚民当庭认罪。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沈砚民的辩护律师认为,沈砚民不具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当时两人撕扯得很厉害,沈砚民酒后一时冲动拔刀扎人,只是为了摆脱对方。双方无冤无仇,是偶发争执引发本案,没有置对方死地的理由。
公诉人认为,沈砚民违反禁放规定,不听从保安制止行凶,两次用刀刺被害人致命部位。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胸腹部刺创7处,心脏和肺部破裂,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人同时指出,沈砚民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嫌犯自述
9年来终于睡踏实了
案发当晚我和姐夫喝了不少酒。饭后,我带着孩子们出小区放鞭炮。过来一个人说不让放。他先动手打了我,我顺手掏出兜里的水果刀把他扎了。当晚,我带着1000元离开北京。后来我给父亲打电话得知那个人死了。
这些年我一直在山东、安徽的小县城隐姓埋名卖菜为生。一个人在外,不能和别人说实话,身份和姓名都是假的,心理压力非常大。特别是逢年过节,那种心情真的无法形容。进看守所的第一个晚上,我终于睡了个踏实觉。
(原标题:放鞭炮被阻杀保安 男子逃亡9年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