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通报称,部分县市存在举债搞形象工程问题。此前各轮巡视,中央巡视组反馈发现的问题时,也曾提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但随后“晒”出的整改报告中,并没有具体详细的巡视整改措施。不同以往,本轮巡视整改报告,辽宁、福建都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列为重点整改内容。据悉,这是形象工程首次成为中央巡视整改重点。(10月12日《新京报》)
对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民间可谓怨声载道,不满久矣。因为它不仅令群众“天天生活在脚手架下”,而且造成了大量的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可以说,在如今高企的地方债务中,也有形象工程的一份“功劳”。更重要的是,多数形象工程的背后往往涉及贪污案件。像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任职阜阳期间就好搞各种形象工程,其所留下的飞机场、阜阳电厂、利源大厦等项目,后来不是亏损严重便是成为半拉子工程,用当地人的话,“形象工程至少透支了阜阳未来10年的财力”。
说起来,政府官员之所以热衷于大拆大建,搞各种“形象工程”,甚至不惜背上“季挖挖”、“李拆城”等的骂名,一方面在于,工程领域寻租腐败的空间及利润巨大,有道是“掘机一响、黄金万两”;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相比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能够在短时期期内拉动投资,刺激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为官员个人创造漂亮的政绩数据。因此,从形象工程入手,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列为重点整改内容,有助于同时矫治官员腐败和“GDP崇拜”这两方面的顽疾,可谓“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中央已多次强调要转变发展方式、改革干部考核规定,破除原来“唯GDP”的考核方式,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取消对生态脆弱地区的GDP考核等。但囿于过去的惯性思维,以及处于各自的利益考量,形象工程在一些地方仍或多或少的有所体现,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国家级贫困县的身影。
现在,形象工程成为中央巡视后整改重点,实质是想借助反腐败这一手段,强力推动地方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这其实也符合中央“利用反腐为改革开路”的一贯精神。
但需要指出的是,“形象工程”泛滥并不仅仅是个发展思路和政绩观偏差的问题,归根到底还在于公共财政的决策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其支出常常脱离群众的意志而被权力轻易、不负责任地左右,这理应成为整改的重点。换言之,只有首先把好财政预算和支出监管这道关,杜绝项目工程领域的“拍脑瓜”决策现象,同时辅之以严厉的事后问责,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举债搞形象工程”之风,防止陷入“整改——反弹——再整改——再反弹”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