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女友完成推销保险的业务量,沉浸在热恋幸福中的老翁将2.5万元借给她,之后又把对方留下的借条撕碎以示信任。但在冷静下来后意识到不妥,老翁又把撕碎的借条粘贴完整,在终止恋爱关系后起诉至静安区法院要求讨还借款。该诉求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2012年11月,经婚介所做媒,72岁的老吴与小他16岁的兰兰开始恋爱。“第二次见面时,兰兰说她的保险业务量年底恐怕无法完成,委婉地向我借钱用于买保险充业务量。”老吴拿出2.5万元,兰兰写下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无需支付利息。同年12月,老吴将兰兰约至家中,商量结婚事宜。兰兰提议将她的工资卡交给老吴保管,并问及上次的借条该如何处理?头脑发热的老吴当即用行动说话:将借条撕碎后丢弃。兰兰离开后,冷静下来的老吴意识到犯了糊涂,急忙从垃圾袋里找出借条粘好。
之后,老吴见兰兰未将工资卡交给他,也不提还款之事,且两人见面越来越少。老吴遂给兰兰发短信,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并催讨借款。在婚介沟通下,兰兰在电话中承认向老吴借过钱,但表示不愿归还。老吴无奈只得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老吴提交的借条虽有瑕疵,但主要内容清晰,并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故认定二人存在借贷关系,一审判决支持老吴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