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令人发指虐童事件
5岁女童遭母亲用衣架毒打,摔下楼致昏迷
广州惠州的5岁女童小婷被母亲用衣架毒打,从阁楼上摔下来。她遍体鳞伤、头部肿胀,陷入重度昏迷。4月13日下午小婷已停止自主呼吸,需呼吸机辅助通气及升压药物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其父母已被警方控制。
大小便失禁被母嫌脏,女童遭虐待致死
湖北武汉,9岁女童病理性大小便失禁,其母吴茂珍嫌其弄脏衣物、床单,经常持竹条、木棍等物对其暴打。女童头部受伤昏迷后,其母以无钱医治为由放弃治疗直至其死亡。吴茂珍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0条第二款,涉嫌虐待罪,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岁男童惨遭继母暴打,全身多处血肉模糊
广东河源市某小学一名10岁男生彬彬,在家中惨遭继母暴打,全身多处血肉模糊。在被打得遍体鳞伤后被学校老师发现,老师多次联系其父亲,但彬彬的父亲有点无动于衷。当地警方及时介入,其父亲才答应回家处理家事。经鉴定彬彬伤情被鉴定为轻伤,外敷药膏可以慢慢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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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法律不给力,虐童难遏制
事实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及《婚姻法》等法律都明确禁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虐待行为并对其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虐待行为
可以剥夺其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虐待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故意侵害身体达到一定伤害程度时还应依法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万华律师表示,这么多条法律法规看似有法可依,但仍不够成熟和完善,操作性不够强,往往在执行中得不到很好贯彻实施。比如,刑法中的虐待罪,如果达不到致人重伤、死亡的后果,就属于自诉案件,民不举官不究。
建议:增设“虐童罪”不能再等了
近年来,虐童事件频频发生,且多数是严重的身心折磨和摧残。虽然每次社会必群情激愤,强烈要求执法部门严惩凶手,但是事后,一切似乎并未改变。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江涛建议,从法律角度可考虑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改自诉为公诉,同时采取降低入罪门槛和加重处罚的措施。另一方面,借鉴国外经验尝试设立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教师、医生、邻居等在得知虐童行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以提高全社会共同应对虐童行为的主动性。
呼吁:对虐童说不
孩子是用来疼爱的,不是用来虐待的。既然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就有义务把子女抚养成人,成长成才。呼吁大家,让我们一起对虐童说不!让孩子远离虐待阴影,找到属于自己童年的快乐,回归到幸福温暖的家庭。让社会上所有善良人守望相助,一起为孩子撑起一把爱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