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好玩和寻求刺激,海口男子王某竟谎称某学校里发现炸弹,9月10日,王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海口警方刑事拘留。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谎报警情、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将受到法律制裁。
9月9日9时许,海口警方接到海口某学校一保安报警称,在学校女厕所内发现一枚炸弹。接报后,海口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并开展地毯式排查,几轮排查下来却未发现疑似爆炸物。经过细致分析,警方判断该警情应属于虚假警情,最终识破“诈弹”骗局。经过缜密侦查,警方迅速确定了该保安为犯罪嫌疑人王某(21岁,海口人),并于9月10日凌晨展开抓捕工作。9月10日9时许,王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9月9日虚报炸弹警情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供述自2014年1月份来,为图好玩和寻求刺激,先后谎报5起假警情的违法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海口警方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口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电话号码“110”和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是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的重要渠道,对故意拨打110电话进行骚扰、谩骂、侮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上述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根据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