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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探访警方扫黄:涉黄者边哭边下跪(图)

A-A+2014年9月12日08:05沈阳晚报评论

涉黄者被逮捕涉黄者被逮捕
涉黄者边哭边下跪涉黄者边哭边下跪

  一周前,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接到读者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家住沈辽路得胜小区。李先生说:“这个小区内出租房居多,小区共有8栋楼,几乎每栋楼里都有。到了晚上,小区大门口就会出现一些女子,见男的路过就问‘找人不’?也不知道她们是干什么的?”

  李先生觉得:“这样的行为对小区内的孩子影响不好,很多家长不敢让孩子在晚上出门活动,应该好好管管管她们了。”

  近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多次到现场进行暗访,发现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记者配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两次到该小区进行调查。昨天,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10名警员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7名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人员。该小区居民拍手称快,高度赞扬公安机关的扫黄行动。

  小区有蹊跷

  夜色中黑衣女子频搭话

  李先生说,在得胜小区白天还算正常,到了晚上这里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夜色的掩盖下,一些神秘女子就会陆续出现,她们主要是介绍日租房,和推荐特殊服务。

  李先生说,站在大门口的神秘女子是第一道关,起到介绍、推荐的作用,更隐蔽的活动都隐藏在小区的居民楼内。由于这个地方比较偏僻,从事特殊服务的人员反侦察的能力很强,虽然公安机关多次打击,但是依然存在。

  9月3日19时,记者来到了位于沈辽路、沈阳206公交车终点站的得胜小区。这是一个繁华地段,得胜小区与沈阳化工大学仅一路之隔。路北是美丽的校园,路南的小区里却有人在做藏污纳垢的事情。

  此处有夜市,小饭店,还有很多的人力运输车。在得胜小区的入口处,有一些站街女子。记者从她们身边走过。其中一名40岁左右的黑衣女子就问记者:“住宿吗,找人吗?”

  看记者止住脚步,黑衣女子说:“住宿每小时30元,找人100元。”

  记者问:“找人是什么意思?”

  黑衣女子说:“就是小姐。”

  女子忙拉客

  小区居民楼里藏黄窝

  黑衣女子说:“小姐就在小区里的8号楼,你可以先看看,如果不满意可以再找,还有二十几岁的。”

  黑衣女子告诉记者:“小区8号楼里一家网点的二楼就是。”

  记者按照黑衣女子指的方向往8号楼里面走,在一个单元楼确实看到了一家网点。记者沿着楼梯走到二楼时,看到一家的门正开着,一名女子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着。

  她看着记者说:“进来看看吧,里面还有一个。”

  记者走进这家,发现这是一个两居室的房间。两个女子看着记者说:“一次100元,你选吧。”

  记者假意出去接电话,离开了这个房间。

  还有更好的

  女子喊来三轮车去另外小区

  记者随后回到了小区入口处,黑衣女子询问记者“感觉怎么样”,见记者摇头,她说:“还有好的,不过价高一些,每次200元。”

  见记者不置可否,她通过电话喊来了附近的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告诉记者:“一会你和她去另一个地方,比这里价高,但长相好。”

  一会儿,一名中年女子带着记者乘上了一个人力三轮车。

  “去哪?”三轮车司机问。

  “你知道去哪!”中年女子说。

  随后,三轮车司机心领神会地向西开去。大约5分钟的路程,三轮车来到了一个小区,在小区里的一个单元楼停下。

  中年女子指着一名打电话的年轻女子,说:“你下去看看,她行不?”

  记者下车后,与该女子交谈。她说:“我在楼上,200元。上来不?”

  记者回到车里说:“还有类似的女子吗?”

  这名中年女子有些不满意地说:“这个你还不满意,我看找谁你也不能满意。”

  随后,记者又回到得胜小区的入口处。刚到入口,又有一名戴眼镜的女子迎了过来,问记者:“找人不?十八九岁的都有。”

  蹲守五小时

  小区内黑衣女子

  几度察看

  记者在小区暗访时,多位居民告诉记者:“个别人把这里搅得很乱,居民们吃不好,睡不好。小区里的男人们路过小区门口就被缠住,十分别扭。”

  9月5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分局年局长非常重视:“我们也获得了这个线索,正在安排调查取证,一等时机成熟就可以收网了。”随即,年局长安排记者与治安大队联系。治安大队曲刚大队长表示,当晚就采取抓捕行动,请记者同去,提供更多的细节。

  9月5日17时,记者来到得胜小区,与曲刚以及相关警员会合。曲刚介绍:“这里的色情活动,我们已经接到居民举报。曾经进行多次打击,并处罚过色情服务人员。”

  曲刚说:“抓捕色情服务人员要考虑周全,匆忙行动起不到整治的作用。为了彻底打击这里的卖淫活动,必须抓获现行。而这里的色情活动人员非常警觉,此前治安大队警员多次来这里抓捕,从事卖淫嫖娼的人员对我们很熟悉,这次必须谨慎抓捕。”

  这次抓捕行动分成两组,一组守在外围,一组在小区里蹲守。记者和曲刚以及三名警员在小区的一个角落里蹲守,五个人躲在一辆车里蹲守,炎热的夜晚车内不能开空调,不能开灯,不能出声音。当日20时左右,与记者见过面的黑衣女子走进小区向警方蹲守的车内观望。

  曲刚马上要求大家低下身子,防止被黑衣女子发现。曲刚说:“打击色情活动必须要抓现行,仅凭暗访和录音,只能对这些女子进行警告处理,打击力度不大。”

  黑衣女子在观望一会儿后,突然离开小区。十分钟后,小区门前的几名神秘女子突然消失。据曲刚介绍,“从事色情服务的人员对外界非常敏感,黑衣女子很可能发现了我们的蹲守。”

  尽管在车内蹲守了5个小时,但是当日蹲守没有取得进展。当日22时,得胜小区异常安静,神秘女子全部消失。警方于是撤离了现场。

  再次去蹲守

  6小时终于抓获7人

  9月5日晚上的抓捕行动没有成果,治安大队的民警改变了抓捕方案,改为白天蹲点、抓捕。为此,民警在小区内租了一个房间,一名警员从楼上的房间通过望远镜监视介绍卖淫活动的女子,发现嫖娼人员与女子交谈后,再由专门警员跟踪,发现性交易活动后实施抓捕。

  9月10日8时,治安大队5名警员,以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临时抽调的5名警员潜入得胜小区。10名警员分成三组,守在小区的不同角落。

  记者看到,尽管是白天,小区入口处几名神秘女子又出现了。记者走过去,发现以前的黑衣女子换上了白色的衣服。遇见有男人过来,就靠近问:“找人不?可年轻了,一次100元。”

  记者发现,除了白衣女子,还有几个女子也在附近活动。

  当日9时左右,治安大队的警员已经确认至少有两个女子在介绍卖淫活动,有男子已经进入出租房内。当日10时,三名警员抓捕了第一个嫖娼男子。12时,另一伙警员将另一名嫖娼男子抓获。来不及吃午饭,10名警员继续抓捕。截至14时,治安大队共抓获7名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人员:其中两名女子是组织者,三名男子是嫖娼人员,两名女子是卖淫女。

  涉黄者怪相

  有边哭边下跪的,还有诉苦的

  记者亲眼目睹了警员的抓捕行动:三名警员抓获两名身材魁梧的嫖娼男子;一名警员在抓捕骑摩托车男子时,腿部划伤。而面对警察突然出现,涉黄者们却呈现了奇怪的表现。

  在小区内一个居民楼的四楼,当卖淫女穿着三点式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时,她一言不发,床上零散地摆放着避孕套。

  “把衣服穿上,跟我们走。”警察对她说。

  在另一个居民楼的一个房间内,当警察突然出现时,一名卖淫女突然大喊起来,歇斯底里地说:“我是第一次干这事啊,我还有孩子需要我啊,放了我吧。”随后下跪求情。

  一名警员告诉记者:“她是第二次犯了,已经被抓一次,拘留了7天。每次都这样表演。”

  还有一名介绍卖淫的女子面对警察时,开始诉说自己的苦难经历:“我家老头有病,卧床不起。我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干这事,求你们放了我吧。”

  曲刚告诉记者,“你看她说的多可怜,我们已经抓了她一次,她是卖淫的组织者,法院都判决了,判的是缓刑。她不悔改,这次可能要入刑了。”

  而嫖娼男子面对警察更是有奇怪的表现:一名骑摩托车男子被抓后求情说,“要送孩子上学,得赶紧回家。” 一名穿着白衣的男子被抓后,先是百般抵赖,最后见不承认也无法摆脱,又提出想打电话,想找人求情。

  曲刚说:“我们都是按照法律程序抓捕,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这些人最后都如实交代了。”

  抓捕结束后

  小区居民拍手称快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警察抓捕过程中,小区内很多居民出来作证,并提供卖淫者所在的单元楼和具体的房间。

  居民们介绍:“这个小区是老小区,有20多年的房龄。从去年开始,个别房主将房子出租,租房者们就干起了介绍卖淫活动的行为。居民们深受其害,晚上更为严重,居民们经常被敲门声惊醒。楼道内经常有随意丢弃的避孕套和卫生纸等,还经常导致下水道堵塞。一些居民无奈只得搬出小区……”

  居民们见从事色情服务的人员被抓获,拍手称快。一名60多岁的王阿姨对警察说:“你们可做了件大好事,这些女的成天在这里勾引男人,男人很容易学坏呀。”

  记者了解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从今年1月开始,不间断地对得胜小区卖淫活动进行打击,共拘留卖淫女子21人,4名介绍卖淫者已被判刑。

  出租房内卖淫

  房主也应担责

  得胜小区多名居民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多次对小区的卖淫活动进行打击,但是有些卖淫者和介绍卖淫者受利益驱使,却知法犯法,屡教不改。这些人固然应该处罚,但是房主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居民都能亲眼看到租房者在从事介绍卖淫活动,房主能不知道吗?房主有向公安机关告知的责任和义务。房主还可以联合起来,只要发现租房者有非法活动就立即解除租房约定。打击小区出租房内卖淫活动,房主有责任。”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发布实施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其中要求出租房屋之前,房主要对房客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派出所备案,发现出租房内有违法活动要及时报警。

  国内著名法学教授应松年也认为:“房主有义务保障出租屋内活动的合法性。”应松年说:“房主一旦与房客签订了租房协议,就与之建立了租赁关系,因此房主有义务保障出租屋内活动的合法性,这种监督的权利不是公权力,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治理和监督社会治安要由政府和公民共同完成,首先是政府部门要与百姓建立密切的联系,经常深入走访,熟悉掌握辖区内的人员居住情况;其次公民也要承担起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作为出租房的房主,更要有责任心,一旦发现出租房内有违法活动,首先要进行制止,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沈阳警方

  严查“黄赌毒”

  和其他城市一样,沈阳的“黄赌毒”问题也曾一度滋生,恶性蔓延。但在沈阳,严查“黄赌毒”的行动在2008年就已经开始。6年来,在公安部组织的历次暗访检查中,沈阳一直是全国极少数没有发现“黄赌毒”的城市之一。 “只要发现有露头的,我们就早早下手。”年局长介绍。

  据了解,6年来,全市1519家洗浴和歌舞娱乐场所全部实现绿色经营;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税逐年上升,2007年为4891万元,2013年达到10175万元,增长了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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