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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子未婚先孕 与男友4.6万元卖掉亲生儿子

A-A+2014年9月12日08:00荆楚网评论

  本月2日上午11时许,随州女子方某拿着身份证,到该市万店镇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触动了银行自动报警系统,民警接警后迅速出动,将其抓获。昨日,警方通报称,方某是一桩卖婴案的逃犯。4年前,她和男友以4.6万元的价格,卖掉了他们亲生的儿子。

  方某系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人。2008年,方某高中毕业,年仅17岁的她到广州打工,其间认识了19岁的贵州男子黄某。黄某只读了小学一年级,从小跟着父母在全国各地打工。因年龄相近,性格相仿,方某和黄某很快相恋并同居。

  3个月后方某怀孕了。两人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也不敢告诉双方父母,于是到医院准备人工流产,可是手术费需要1000多元,两人一时拿不出来。方某和家人商量后,便跟随黄某前往贵州老家待产。

  2009年10月,方某产下一男婴,取名佳佳(化名)。2010年初,两人带着不满一岁的佳佳到上海打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他们只能打些零工,生活过得很艰难。

  黄某的邻居老吴来自山东,开了一家馄饨店。老吴因膝下无子,一直想收养一个孩子。黄某一家三口经常光顾馄饨店,时不时抱怨养儿子辛苦。一次就餐时,老吴向黄某和方某提出,愿意“收养”他们的孩子,并支付给他们一笔高额的“补偿费”。2010年7月23日,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以4.6万元“成交”。

  此后,黄某、方某拿着卖孩子的钱,在上海好好玩了一圈。然而,孩子没了不好给家里一个交代,二人商量后决定谎称孩子丢了。黄某还煞有介事地打印了20份“寻人启事”,张贴在出租房附近的墙上,假装寻子。

  方某的姑父闻听此事后信以为真,急忙报警寻人。上海警方调查发现,黄某和方某的供述不一致。面对民警再三询问,两人最终交代了贩卖儿子的过程。民警当即将二人控制,随后将佳佳解救。

  2010年底,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半。方某由于当时尚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佳佳则由黄某的家人抚养。

  孰料,方某过了哺乳期,却一直未主动到案,并逃回随州老家。2011年6月,方某被上海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至落网时,方某已与另一男子同居,并生下一个两岁的女儿。

  目前,方某已移交上海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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