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获悉,今年1至7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218起,死亡349人,直接经济损失4739.82万元,同比增加254起、14人、876.47万元,分别上升12.93%、4.18%和22.69%。受伤1683人,同比减少47人,下降2.72%。
另外,部分市县超控制指标进度。全省19个统计单位中,文昌、海口、琼海、东方4个市县发生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部分市县较大事故超全年控制指标,海口市发生较大事故4起,超全年控制指标3起;三亚市、定安县各发生2起,均超全年控制指标1起。
较大事故
1-7月份,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12起,死亡48人,同比增加6起、28人,分别上升100%和140%。12起较大事故中,10起为道路交通事故,1起为渔业船舶,1起为工矿商贸(慧谷药厂爆炸)。10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从地域特点看,海口3起,三亚、定安各2起,琼海、文昌、东方各1起。从发生时间看,仅4月份就发生4起。从车型特点看,有7起与货车相关,3起与摩托车相关,4起与小型客(轿)车相关。从事故原因看,有4起是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单方事故。从事故路段看,有4起事故发生在高速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