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王晟)女子骆某患精神分裂症。因无儿无女,长期缺乏关爱,她想到死后房子要归别人,心有不甘,便放火烧房。近日,丰台检察院对实施放火行为的骆某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骆某今年54岁,无儿无女,一直一个人居住。去年9月15日中午,一人在家的骆某想到自己没有儿女,死后房子要归他人,心里非常不舒服。经过思考,骆某最终决定,将自己的房子烧掉。随后,她用打火机将沙发上的旧衣服点燃,然后出了家门。为了防止他人进入,骆某把门上了锁。
下午2点多,接到报警的消防队员来到骆某家所在的居民楼,确定房内起火后,消防员破门进入,将火扑灭。事后,骆某向警方如实供述自己放火的经过。
民警在走访邻居时得知,骆某经常无故在社区周边大声叫骂。经法医鉴定,骆某患有精神分裂症。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骆某在案发时处于发病无意识状态,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她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因此,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经过综合考虑,向法院对骆某提出强制医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