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马伟锋 杨婷
高大俊朗又多金,还只是30岁出头,唯一缺的,就是那帮他花钱的另一半……有这等好事?憧憬幸福的姑娘们还是多留点心吧。记者昨日从越秀区法院获悉,一名看上去“高富帅”的男子以恋爱为名,先后从6名女子那里共计骗得117万余元。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穗深两地六女受骗
看上去,现年31岁的郑经(化名)确是十足十的高富帅:身高1.8米,外形阳光,出手阔绰。他住在高档小区,通过QQ聊天或世纪佳缘网站寻找合适的女孩。见面后,约会出入都是高端场所,女孩们很快便被其打动。
郑经盯上的女孩一般都是20到30岁之间,有点尴尬,有点恨嫁。这些女孩多数是从事服装行业的,经济状况也不错,对异性还算比较挑剔。外表英俊打扮时髦的郑经,往往能第一眼就赢取她们的芳心,在见面当天或见面之后几天就确定下恋爱关系。
经查明,从2008年到2012年五年间,郑经先后在深圳、广州两地,以找女朋友为由,主动联系认识了6名年轻女性。
钱款到手即“失联”
确定恋爱关系后,郑经就开始利用这些“女朋友”对他的信任,以做生意遇到资金困难为由,向这些“女朋友”借钱,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并且都要求她们从银行取款后以现金的形式交给他,有几名受害女性的信用卡还被郑某拿去套现。
钱款到手后,郑经即关闭手机、网络等联系方式,与这些“女朋友”失去联系。等到她们向公安机关报案时,才发现郑经与她们中的多数在交往时使用的是假名。
经公安机关调查,郑经其实早已有一名事实婚姻伴侣,二人还生育了两个孩子,只是没有领结婚证。
宣判后,郑某不服,提出上诉。
■法官提醒
情到浓时也要明算账
男友借钱最好索借条
法官就此向正处于婚恋阶段的年轻女性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对于自己并不熟悉的男性,尽可能对他的家人、朋友、工作情况等方面多了解一些,再确定恋爱关系。
第二,对于恋爱不久就开口向自己借钱的男性要格外警惕,最好不要借,如果实在要借,一定要问清楚借钱的具体原由,并让对方出具书面借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在交往期间,尽可能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如果真的受骗,这些信息会帮助公安机关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总之,年轻女性朋友在婚恋过程中,不要被对方的外形条件或包装出来的优越经济状况所迷惑,多冷静地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情感的真假,对自己的人生幸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