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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139万被双开

A-A+2014年3月27日09:18海南特区报评论

  昨日,记者从白沙黎族自治县纪委获悉,练某某在担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139万元,数额巨大。近日,白沙县纪委决定开除练某某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通讯员 钟少勇 记者 韩建东

  经查,练某某在担任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为他人提供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和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招投标的相关信息,在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和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过程中,练某某先后8次收受林某送的80万元;海南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向白沙县人民医院销售价值800余万元的医疗耗材和医疗设备后,为感谢练某某对其公司的业务照顾,先后26次送给练某某共37万元;海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向白沙县人民医院销售价值310万余元的医疗耗材和小型医疗设备后,送给练某某15万元;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冯某向白沙县人民医院销售了80余万元药品,冯某先后5次送给练某某5万元;海南某药品医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向白沙县人民医院销售了价值200多万元的医用耗材,马某某先后2次送给练某某2万元。

  担任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练某某共收受贿赂款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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