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沈姓男子和16岁少女交往,2人迟未发生性关系,沈向少女也未成年的姐姐抱怨此事后,其姐竟以帮妹妹“体验”为由,迷昏妹妹,让沈如愿以偿;男子完事后再挑逗姐姐和他发生关系。士林地检署昨天将少女姐姐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
起诉指出,沈姓男子在网络上认识16岁刘姓少女,但因少女保守,未发生性关系,沈后来也认识少女姐姐,2人聊天时,沈告知此事。未料,姐姐非但不保护妹妹,还承诺帮沈男达成目的;她趁和妹妹到外婆家住时,邀沈男溜进该处过夜,然后将安眠药磨成粉加入矿泉水中,让妹妹饮用后失去意识,沈见机不可失,将少女抱到床上后发生性关系。
离谱的是,沈和少女结束后,竟和姐姐躺在同张床,沈意犹未尽,再伸手抚摸姐姐胸部挑逗,2人也发生性行为。
事后少女向父亲哭诉此事,其父气得报警处理,并坚持一并对女儿提告。
沈男坦承性侵少女。少女姐姐则表示,她是想要帮忙妹妹“体验”,至于沈和她发生关系部分,全是她自愿。检方之前已将沈某起诉,昨再将少女姐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