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热线消息 (记者 郝宏 实习生 阎燃 赵一鑫)今日10时许,在南海街与韶九巷交叉口,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以20迈的速度行驶时,轧死了一只3个月大的纯种英式博美幼犬。撞狗人是一名年轻女子,见到小狗被碾死,吓得哇哇直哭,小狗的主人是位中年女子,见到爱犬死了,也是伤心落泪。
路过南海街的殷先生打给本报热线,“我看见一只宠物狗死了,两个女的都哭得哇哇的,围了不少人。”殷先生说,双方在为死了的小狗争执,小轿车停在马路中间影响了过往交通。
记者赶到时,看到地上有一大摊血迹,一位在路边经营水果摊生意的男子说:“哎呀,因为一只狗,闹得这么厉害。”正欲离开的市民吴先生听到记者了解此事,停下脚步说:“我看见了,小狗正过马路,小轿车开得挺慢,狗主人喊了一声,小狗就往回返,结果被车轧死了。”吴先生说。开车的年轻女子哭得挺厉害,给家人打电话让过来。遛狗的是名中年女子,也打了个电话,过了一会儿,其女儿也赶过来,并和撞狗人争论起来。“两家人因为这个事还动起了手。”吴先生说,民警赶到后,才把两家人拉开。
11时,记者在庙前派出所见到为狗争执的两家人。小狗的主人耿女士哭着说:“这是我养了好几个月的狗,虽然时间不长,但也处出了感情,并且这狗又打疫苗又吃药的,到现在光医药费就花了3000多元,今天我妈只是带着狗买菜遛街,小狗就被撞死了。” 问及小狗被轧死的过程,耿女士擦了擦眼泪激动地说:“你去问问车主!她车速那么慢,应该能看到我的狗,可她的驾驶水平咋那么差呢,不刹车,竟从狗的脖子上轧了过去!”说到这里,耿女士从派出所里搬出来个纸箱,打开纸箱的盖子,掀开上面的卫生纸,一只浅黄色的小狗尸体露了出来,头部有大量血迹。“你看一下,头都轧得没有了,她现在就是赔我一万五我都不要了!我的狗没有啦!”
记者来到车主王女士身边,她正在跟母亲商量解决办法,她双眼红肿说:“我开得挺慢,刚开始看见狗过马路,就刹车了,我不知道她又把狗叫回来,我也没看见,就轧上去了。”说到这里,王女士又委屈地流出眼泪。王女士的母亲对记者说:“刚开始让我们赔2000元,后来又说3000元,现在成了5000元,我们绝对不干!我给她买一只也用不了这么多钱,她就是想让这只狗死的变成活的。”王女士说,中午不是遛狗时间,对方没给小狗系牵引绳,所以出了这事儿,双方都有责任。
记者离开时,民警正协调双方解决此事。
记者查看《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犬只出户时间为晚上8时以后,上午8时以前,为犬只束牵引带。外出不束牵引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以没收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