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建庙是村民代表集体表决同意,钱是征地补偿;工程造价超标将请相关部门审核解决。今晚,海南陵水县相关部门公布了对大墩村村庙建设项目的调查结果。
昨日,网曝《海南一村庄680万元建村庙据称经陵水县领导默许》一事后,陵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许红梅为组长,县纪委、审计局、人劳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对大墩村村庙建设进行调查。
经初步调查,了解到大墩村是一个半渔半农的村庄,大部分村民靠出海捕鱼为生,历来都有到村庙祭海祈福的习俗,村中仍有三座公庙。随着大墩村新农村建设,该村整村搬迁到新址,三座旧村庙也将要拆迁。作为民俗传统文化,村民们却仍旧非常重视祭祀庙神这一活动,要求村委会在新村重新修建村庙,将三座公庙合为一体。2012年8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中原三座村庙拆迁赔偿款用于建设新公庙。
据了解,该工程于2012年9月在海口公开招标,由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标,村委会也在全村进行了公示,并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工程造价总额为3536662.99元。目前,该工程已基本竣工,大墩村委会已按合同规定向该公司支付90%的工程款。但由于施工方对村庙的竣工造价与合同签订的工程款有较大出入,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将提请相关部门对大墩村委会村庙造价进行审核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据调查,大墩村建新村庙是本村村民代表会议议事通过,系村民自治行为,根本不需要征得任何部门领导同意。